“任性”掉头遇上“潇洒”走位→乌海一行人被撞

政务   2025-01-08 10:27   内蒙古  













冬季行动·平安守护


乌海市海勃湾区,一辆商务车在路口掉头时,因观察不到位,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轻微受伤。

乌海交警提示

驾车转弯、掉头时,一定要提前开启转向灯,仔细观察路况,礼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确认安全后再行驶。行人通过路口时,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常见事故责任认定

 
图中白车未让右方道路的红车先行,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酒驾曝光台















乌海交警严查酒醉驾不分昼夜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问:申领了电子行驶证后,开车上路行驶可以不带纸质行驶证吗?

答: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公安交管窗口业务时可直接使用电子行驶证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每日一学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

(2024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信用主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虚假宣传、承诺评价等级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二)对信用主体进行恶意评级的;


  (三)出具虚假信用评价报告的。


第四十九条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往期回顾

■ 下周启动,持续40天!

 政策来了!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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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银行紧急发声:已报案!‍‍‍‍‍‍‍‍‍‍‍‍‍‍‍‍‍‍‍

 













源:乌海交警






 编辑:刘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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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马   蓉‍‍‍‍‍‍‍‍‍‍‍‍‍‍‍‍‍‍‍‍‍‍‍

 三审:闫   振

监制:陈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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