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紧急发声:已报案!

政务   2025-01-07 17:34   内蒙古  

6日,华夏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冒用该行名义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回应。

根据声明,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冒充“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名义发布的虚假广告,主要内容为“‘岁序更迭 再启华章’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坚持每天连续签到即可领取礼品,点击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注册安装即可参与免费领取”
该行表示,上述广告所附APP二维码并非该行手机银行APP二维码,整个活动也与华夏银行毫无关系
华夏银行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冒用其名义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华夏银行要求侵权方立即删除虚假广告和相关链接,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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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

(2024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

  
      第四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培育,支持、引导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有序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优化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环境。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承诺制度,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机制。

  第四十五条  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虚假宣传、承诺评价等级等方式承揽业务;

  (二)对信用主体进行恶意评级;

  (三)出具虚假信用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信用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管理规范,开展宣传培训和行业信息发布等活动,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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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华夏银行新闻






 编辑:尹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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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刘   茜‍‍‍‍‍‍‍‍‍‍‍‍‍‍‍‍‍‍‍‍‍‍‍

 三审:闫   振

监制:陈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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