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和条件的适龄儿童。
诸城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不能按规定升入小学一年级,确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02
招生区域
三里庄水库以东、东武街以西、南外环路以南、凤凰路以北区域。
03
招生类别
(一)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将我校新生学位类型分为三个批次,入学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一(第一批次):诸城市户籍(指学生,下同),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指学生,下同)一致,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学位类型二(第二批次):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学位类型三(第三批次):非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推行招生报名“网上办”“零证明”,建议家长提前准备以下入学所需材料,便于在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信息和证件资料保持一致),以提高网审通过率。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
第三批次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居住证。
(二)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产证登记日期和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截至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的,户口空挂的,房产非住宅性质的,均不作为入学依据。同一套住房在义务教育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3.用共有房产报名的,仅限于新生父母与新生祖辈共有房产,且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独立产权房。
4.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但学生祖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学生与祖辈户口在一起且均为诸城市户籍,并与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可用祖辈房产报名入学。
04
招生安排
(一)报名时间
7月16日至7月19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塞车。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报名工作,否则不予安排学位。
(二)报名方式
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18日至7月19日到学校或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学校会开放微机室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内,家长可在手机上选择以下方式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操作即可:
(1)“爱山东”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推荐):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或扫描“爱山东政务服务”二维码(附后),左上角选择“潍坊市”,点击首页热门服务中“入学报名”,或者搜索“义务教育招生”再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2)“爱山东”登录入口:下载“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潍坊诸城市”,点击“义务教育招生”,或者搜索“义务教育招生”再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三)信息审核
7月23日至8月20日,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政务数据接口,进行户籍、年龄、房产等信息的网上审验,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未通过网上审验的,由家长按平台或手机短信(发送至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的提示办理。
(四)资格确认
8月21日起,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招收新生。符合报名条件但所报学校学位不足,所报学校无法接收的学生,由市教体局统筹协调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同一学位类型以房产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办证日期一致时,诸城市户籍以落户我市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诸城市户籍以来我市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家长需按平台或手机短信通知要求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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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一)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诸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诸城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需求报诸城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同时报潍坊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市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市消防救援大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名单。以上相关部门将上述优抚对象子女名单于7月12日前提交市教体局综合教育一科。优抚对象子女也需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对于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范围参照潍组通字〔2023〕67号适用对象目录)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入学,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也需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有分校区的,根据主校区的生源、学位、校舍和师资状况,可将部分学生统筹安排到分校区就读。招生学校交叉的区域,优先到区划所属学校就读。
(四)城区因旧城改造房屋被征收的原居民,其子女可在拆迁安置地或回原居住地相应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
(五)小学一年级新生要严格控制入学年龄,2024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未接受完规定小学教育的小学生,不予提前升入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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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
刘老师(15069006608)
王老师(13706469998)
郑老师(150656868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ND
制作|郭童薇
审核|王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