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伦主教最近在乔丹·彼得森组织的论坛上做了一次演讲,主题是“自由与责任”。一共只有18分钟,强烈推荐大家去听一下原版。
巴伦主教先引用了影响他至深的歌手鲍勃·迪伦的歌词:Freedom, just around the corner from you, but with truth so far off, what good would it do? (自由近在咫尺,可真理遥不可及,这自由何善之有?)他说这句话就总结了他在这次演讲中想要表达的主旨。
他说自由对当代西方人来说非常重要,但自由必须与真理和责任相结合才行。
圣多玛斯·阿奎纳在《神学大全》中有一段著名的问答。在其中,阿奎纳问,天主既然是自由的,那祂能犯罪吗?阿奎纳的回答是,当然不能,因为天主的自由与他的良善密不可分,他无法脱离自己的良善而行动。阿奎纳的观点是,正因为天主不能犯罪,所以祂才是真正自由的。
后来又出现一种见解,更强调天主的主权和力量——认为天主甚至不受良善的约束,可以认白为黑,认恶为善。这种观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天主的全能。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奥卡姆的威廉,一位英国方济各会修士,也是“奥卡姆剃刀”的出处。
巴伦主教认为,中世纪经院哲学中这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后来逐渐演变为两种人类学观点,影响着我们对自由的认识。他认为,正确理解自由,会对我们的人生产生深远的影响。他更赞同阿奎纳的见解,认为奥卡姆的理解问题重重。
究竟什么是自由?当代一种流行观点认为,自由就是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限制,然后在这基础上作出抉择;重点在于自我创造和自我表达。巴伦主教认为,这其实就是奥卡姆推崇的无条件的自由,现在成了大部分年轻人默认的观点。在这种视角看来,一切的律法都是敌人,至少是“必要的恶”。
但是,巴伦主教更推崇一种“达致卓越的自由”(freedom for excellence)。什么意思呢?这种自由不全是自我主张,而是先对欲望进行约束,然后让自己有可能达致良善,并且逐渐在实践良善的道路上日益潇洒自如。
他举了一个例子。他说自己使用母语英语进行表达的时候,是全然自由的;他可以用英语表达几乎一切的情感、观点和体验。但是他在学习法语时,一开始的感受就是不自由——任何一个学过外语的人都知道这种感受。
他如何最终在法语上实现了自由呢?通过为所欲为的方式吗?当然不是。他最终实现法语自由,也是因为他用很多时间内化了法语的文法规则、结构和节奏。终于,这种外在于自我的、良善的语言规则,与他的意志合二为一,使他获得了表达上的自由。
当前西方年轻人的默认立场是:我是价值和意义的终极仲裁者,我不愿受任何外在和内在的约束,我要决定我是谁,是什么性别,应该如何生活,谁也不要告诉我该怎么做。巴伦主教认为,中世纪神学家奥卡姆对天主的认识,已经成为当今年轻人的默认立场。
为什么那么多人不快乐?从哲学和神学的层面看,巴伦主教认为,这恰恰是因为在当代社会中,自由已经与真理和责任脱节。
巴伦主教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人明白,他们应该渴望什么。因为能够自由地渴望至善,才是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