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改革开放以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
答:改革开放40多年来,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在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精心组织下,在人大代表和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等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人大代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亮点频仍,成就斐然,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国家其他各项事业的健康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人大代表工作的发展阶段
1.1979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重新制定等开启代表工作恢复和探索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重新制定,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1989年4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制定,以及1982年12月和1986年12月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两次修正等,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代表工作有了空前进展。这一阶段,代表工作的理论探讨比较活跃、实践探索比较稳妥,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扩展,人大代表作用开始增强。
2.1992年代表法制定开启代表工作规范和加强阶段
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代表法,总结了此前开展代表工作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根据实践的需要,系统地从法律上专门规定了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使代表工作直接有法可依。1995年2月和2004年10月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第三次、第四次修正,为代表的选举和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提供了更多法律保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代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这一阶段,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做好代表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规范和加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3.2005年中央9号文件出台开启代表工作巩固和提高阶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往届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代表工作,从2004年起就在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和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尝试新的探索。2005年5月的中央9号文件,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表工作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的处理、新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同意并由办公厅印发了多个配套性相关工作文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精神,2010年10月代表法的第二次修正、2010年3月选举法的第五次修正、200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修正,其他有关法律的制定,为加强和保证代表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一些机关、组织,也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或者完善了相关的代表工作制度。这一阶段,建立健全支持、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逐步成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共识。
4.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启代表工作创新和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大代表工作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更加完善、蓬勃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优化人大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和修改的作用。2015年6月的中央18号文件,从几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要求。2016年1月的中央3号文件,对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7月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要求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在2021年10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2021年11月的《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有许多亮点。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的第五次修正、选举法的第六次修正、代表法的第三次修正,为在新形势下开展代表工作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为指导,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认真履行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法定职责。2019年年中制定的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代表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总体部署、全面推进。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的第七次修正,增加了县乡人大代表的数量。2021年3月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修正,进一步完善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增加了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联系等内容。2022年3月全国人大对地方组织法的第六次修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地方人大的代表工作。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创新,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其中不少已经上升为法规、制度规定。这一阶段,全社会更加注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并不断深化和拓展。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议期间的代表活动进一步活跃,代表在倾听民声、汇集民意、凝聚民力面的独特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代表工作的理论取得重大进展,代表工作的实践进一步丰富多彩。
来源:《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