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一般是指车辆驾驶人以炫技、竞速、娱乐、寻求刺激、发泄情绪、违法改装车辆排气系统、发布网络视频流量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道路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1)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改装排气,或违反规定安装或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的;(2)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俗称大包围)的,包括前扰流(前唇)、侧扰流(侧裙)、后扰流(后包围);(3)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加装灯具数量的;(6)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构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驾驶人除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外,同时具有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拼装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伪造机动车牌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合并处罚。1.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2.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快速行驶,制造轰鸣噪音的;(2)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轰鸣疾驶的。3.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竞赛结果进行竞猜,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4.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驾驶机动车在人员车辆密集的时段、路段,冲撞行人、车辆或高速冲闯红灯路口,足以危及周边过往不特定人员车辆的人身或重大财产安全的,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3.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机动车竞赛结果进行竞猜,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达到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以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立案侦查。4.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涉嫌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5.对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的生产者、经营者,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侦查: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一条,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2.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2024年6月,公安部公布10起“飙车炸街”典型案例,具体如下:1、江苏苏州公安机关破获宋某某等“飙车炸街”、袁某非法改装案
2024年4月29日,苏州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飙车炸街”案,并溯源捣毁一处非法改装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违法嫌疑人12人,扣押涉案车辆10辆。经查,4月22日至29日,宋某某等11人驾驶改装二轮电动摩托车多次在道路上实施追逐竞驶、轰鸣疾驶等行为,袁某长期为其提供违法改装、加装服务。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余10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另将袁某移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2024年4月20日,温州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扣留涉案车辆14辆。经查,4月20日,朱某某等14人驾驶机动车在大罗山一带聚众实施追逐竞驶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某等1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4月12日,南阳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3人。经查,4月7日,孙某等3人驾驶摩托车在滨河大道等道路上实施轰鸣疾驶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等3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4、湖北十堰公安机关查处余某、田某某“飙车炸街”案 2024年4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十堰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驾驶盗窃车辆“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2人。经查,3月27日,余某、田某某轮流驾驶盗窃车辆在潘口乡鱼岭1号隧道实施超速行驶行为,最高速度达189km/h,并录制视频上传至微信朋友圈。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某、田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5、黑龙江齐齐哈尔公安机关破获徐某某等“飙车炸街”案 2024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齐齐哈尔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扣留涉案车辆6辆。经查,3月11日,徐某某等10人在湘江路实施追逐竞驶行为,并在网上发布现场视频。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某等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3月29日,根据事故溯源线索,厦门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经查,3月28日,彭某某组织黄某某等13人驾驶摩托车骑行,期间在同安大道等道路实施追逐竞驶行为,黄某某与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黄某某当场死亡。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某等1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山西晋中公安机关查处杨某某、张某某“飙车炸街”案 2024年3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晋中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2人。经查,3月25日,杨某某、张某某在静升步行街等地实施轰鸣疾驶等行为,并拍摄、发布“飙车炸街”视频。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4年3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朝阳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2人。经查,3月6日,包某某等12人在慧忠路隧道实施“翘头”、疾驶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包某某等9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魏某某等3人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2024年2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圳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人。经查,2月3日,刘某某等6人驾驶6辆机动车在马峦山隧道等道路实施追逐竞驶等行为,最高时速均超过180km/h。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7日,百色公安机关查处一起未成年人驾驶租赁车“飙车炸街”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0人。经查,韦某某等4人使用本人驾驶证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后,以高价转租给黄某等6名未成年人,黄某等6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实施漂移、疾驶等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韦某某等4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考虑到黄某等6人均为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