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厂界噪声的夜间偶发或频发噪声的监测,首先应是判断声源是否属于偶发或频发噪声,或者是否产生偶发或频发噪声。只有在是或者有产生的情况下,才需要监测夜间偶发和频发噪声。
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频发噪声是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
偶发噪声是指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工程爆破噪声等。
所以,监测前应先提前调查声源类型,排放规律和高峰时间段,应选择在发生的高峰期进行监测。应选择在有偶发或频发噪声产生时的时段监测,并同时记录该时段的最大声级,即噪声小票上的Lmax。
偶发和频发噪声均是指强度较高的噪声,所以,并非所有的噪声类型均有偶发和频发噪声。比如,对于稳态噪声,则是没有偶发或频发噪声。
另外,被监测单位可能仅有偶发噪声或频发噪声,也可以两者兼有,也可能两者都没有,所以才需要进行提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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