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先确认填报是否正确,低浓度颗粒物个人建议填报连续采样1个。但是,如果是已经审批了的,那就应该按照排污许可要求,采样4个,通常认为是4个小时均值。如果是填报的问题,建议排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自行监测方案。
固定源废气有组织排放自行监测的样品采集数量,个人认为通常是对应小时均值的两种采样方式:连续采样一小时计平均和一小时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排放标准)或3到4个样品(监测规范)计平均。
非连续采样对应等时间间隔采样,一般排放标准规定采集4个样品。但是对于低浓度颗粒物,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一般不会选择填报非连续采样4个,而是填报连续采样1个,采样一小时,样品满足增重或采样体积要求。
但是,如果是选择填报了非连续采样4个的话,那么低浓度颗粒物采样,通常就认为是4个一小时样品。个人认为这种填报方式错误。
如果是高浓度颗粒物,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填报非连续采样4个,则可以是采集4个有效样品计平均值,这样会更合理一些。当然,对于GB/T16157,多数都是填报非连续采样3个,且不应填报为连续采样1个,因为这个方法本身就要求至少采集3个样品计平均作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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