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互认】鹤岗市中医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

健康   2025-01-07 11:15   黑龙江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 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卫 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互认工作指引 (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为加快融入全国范围内检验结果互 认体系,经研究决定我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率先参加全国检验结果互认体系。

适用范围及规则

    (一)互认项目。首批纳入全国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包含6大 类、共69个检验项目。

   (二)互认机构。首批纳入全国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为

全省67家三甲公立医疗机构。

    (三)互认规则。全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在公布项目范围内 参加全国三甲医院间互认。应在检验结果报告单上将全国互认项目上正确标注互认标识,并在诊疗过程中按要求互认外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检验结果。对于报告单无互认标识的、超过互认参考时限的、以及符合《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负面清单》情形的外省检验结果报告单,可根据实际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

(四)互认标识。

   1.互认报告单标识:包含全国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报告单统 一在右上角以黑体五号字标注“全国HR”,如报告单同时包含全 国互认项目和省级、市级互认项目,则同时标注“全HR”、“黑 HR 和“市域名称HR

  2.互认项目标识:在全国互认项目前标注“★”,省互认项 目前标注“*”,地市互认项目前标注“△”,不同级别共同互认 的项目仅标注最高级别符号。

  3.报告单说明:在报告单下方说明,标注“★”为全国检验 结果互认项目,“*”为黑龙江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为市(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如您发现医院存在重复检查的情况,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19504681135。








鹤岗市中医医院

















鹤岗市中医医院

麓林总院













住院热线:19504681120

地     址:鹤岗市中医医院麓林总院

(鹤岗市南山区南红旗路与南红旗路西四道街交叉口,乘坐公交车7、8、17、22路在消防队下车即是)          鹤岗市中医医院(麓林总院)        (点击蓝色字体进入地图导航)

















鹤岗市中医医院

向阳分院













举报电话:0468-8951820

            19504681135

地     址:鹤岗市向阳区九马路

             红军路27号

(鹤岗市向阳区九马路转盘道西北角,乘坐1、2、3、4、6、7、18、环路邮局下车往东走)鹤岗市中医医院向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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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医务科
 审核: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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