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体制,日趋完善!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地位平等!
自主审核增列,灵活办学!
2018年4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共有20所高校纳入。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9年5月31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11所高校入选2019年增列的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
- 2021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华南理工大学入选。
华南理工大学 - 2024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6所高校被增列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