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银保监管合并后,单张保险罚单的金额逐渐向银行靠齐,动辄几十万,“轻易”上百万。这在“保监会”年代还是比较少见的。
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月27日,重庆监管局公布一张罚单,处罚金额又超百万。如果以大多数财产险公司为例,利润1个点已经是要死要活,那么他要赚回这个1百万,至少做保费1个亿。
对于一个分公司来说,这个违规成本代价是很高的。并且未来会越来越高。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因“团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银保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个人代理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重庆监管局处罚120万元(渝金管罚决字〔2025〕5号)。
另外因团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综合营业2部经理付某警告并罚款9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综合营业4部经理熊某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综合营业1部经理罗某警告并罚款8万元。
因银保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苟某,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因个人代理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银行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陈某,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个人代理人金某、张某分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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