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出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用来解决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等突出矛盾。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职级“病”行的现象,表现为:
晋升“天花板”不高,多数县区很难将普通公务员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晋升“标准尺”不一,不同地方政策标准不一,职级职数释放力度不一致,易产生攀比心理;晋升“双通道”不明,领导和非领导干部放在一起晋升,领导干部“职”“级”两头都占,交叉享受待遇,导致非领导干部晋升空间较小。
对此,要统筹建立晋升“周转池”,各地需拿出一定比例职数作为统筹职数,允许将较高的职级职数借给较低的使用,拓展普通公务员晋升空间;扩大晋升覆盖面,面向基层公务员应升尽升;明晰职务职级“双行道”,鼓励年轻同志走职务晋升渠道,将职级晋升名额向年龄较大、默默无闻的“老黄牛”式公务员倾斜。
来源:淮安市淮安区委组织部
作者:张运
制作:李梦苇
审核:王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