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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论中国民法本土化的理论逻辑
黄 忠
契约化赋权:我国土地使用权建构的制度逻辑
李凤章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理念及其制度实现
蒋悟真
智慧法治
领域法视域下数字信用的犯罪治理
张 勇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质论
何邦武
重塑复制权: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合法化路径
施小雪
论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沈小军
数据登记私法行为规范的参照论
曹新舒
元宇宙法治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法律性质的解释论与立法论
张海鹏
论元宇宙复制行为
田小楚
元宇宙“人身侵害”刑法应对的反思与修正
敖 博
论绿色元宇宙的法理构造
张叶东
理论前沿
财产保险分期缴费的比例赔付问题
韩长印
论商业性代孕的刑法规制
刘长秋
青年论坛
论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制度重塑
徐树杰
博士生独作3篇
数据登记私法行为规范的参照论
作者:曹新舒(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数据登记参照物权登记建构需进行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的相似性论证。构成要件即数据登记能力判断,其分为“能否登记”之事实判断与“应否登记”之价值判断。在事实判断方面,参照“物的空间特定”形成“处于数字空间可识节点”标准,参照“物权观念特定”形成“观念控制具备技术可识性、访问独立性、识别唯一性、不可篡改性”标准。在价值判断方面,参照不动产登记形成“禁止登记→无需登记→鼓励登记→应当登记”递进标准,以此分别衡量数据本体类型与数据上理论权利类型,可得不应赋予登记能力的数据登记对象。参照物权登记法律效果建构的数据登记效力体系包括:参照物权规范生成史承认数据登记的造权效力,参照物权登记对物权变动控制程度进行数据登记对抗力与设权力的梯度建构,参照第三人保护制度进行数据登记公信力的限制性建构。
关键词:数据登记 登记能力 登记效力 私法行为规范 数据产权 数据确权
论绿色元宇宙的法理构造
作者:张叶东(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内容摘要:绿色元宇宙作为数字技术与环境技术深度融合的新兴形态,正成为实现“双碳”目标与推动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以法理构造为分析视角,深入剖析绿色元宇宙的发展面临的法律挑战,并通过系统化的法律规制策略,构建对应的风险治理路径: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绿色元宇宙风险治理中的主体角色、权利义务和职权责任;二是构建碳排放监管、环境数据管理、绿色认证与激励机制等关键制度;三是明确虚拟主体环境责任、完善追责程序与生态修复机制,以及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这些法治方式可以保障绿色元宇宙的可持续发展,明确绿色元宇宙主体、内容和责任三层法理构造,从而在技术创新与环境治理之间实现平衡,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治理新路径。
关键词:绿色元宇宙 双碳目标 数字生态文明 预防性治理 未来产业 元宇宙法治
论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制度重塑
作者:徐树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居委会“协助行政负担过重”是当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实现其法定功能的主要障碍,法律规范无法因应实践中行政职能的扩张。协助行政职能制度供给不足和理论研究的缺乏,使得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无法在法律层面得到有效解决。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可分为法定协助行政职能和约定协助行政职能,前者是居委会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协助行政义务,后者则是居委会与基层政府充分协商,通过行政协议等方式履行法定义务之外的协助行政义务。重塑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应确立自治优先、效率导向、目标平衡、遵从法定、适度开放原则,完善居委会协助职能的资源配置,实行协助行政事项公开并定期组织评估,明确事项范围及生成规范、行为定性与责任归属,同时实施必要的程序规范,保障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居委会 自治组织 协助行政职能 法定协助行政 约定协助行政 城市基层
信息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微信公众号
信息编辑 ✎ 猫头鹰
技术编辑 ✎ 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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