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致家长的一封信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经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同时也提倡在非禁放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我们积极倡导您和您的孩子心手相携,以绿色健康的方式共建美好生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全家生活幸福、平安快乐!
吴中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络机制办公室
2025年1月
禁止燃放区域
图示标蓝色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包括:长桥街道全域、城南街道全域、越溪街道全域、太湖街道全域、金庭镇全域,木渎镇枫灵路以北、金山南路及寿桃湖路以西、张金浜路以南至天平山范围。
温馨提醒
烟花虽美,安全更贵
下面这些安全知识要收好哦!
1.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超标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3.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内容在空旷场地安全燃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窨井、易燃易爆物品燃放。
4.烟花爆竹的存放位置要远离火种、取暖设备。
5.燃放、观赏烟花爆竹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HAPPY NEW YEAR
图文编辑:黄雅萍
一审一校:魏 宏
二审二校:唐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