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本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鼓励本市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贴。详↓
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吸纳同一名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人员只能享受1次补贴。
由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区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月10日前通过系统比对就业参保信息,形成符合条件的补贴单位名单,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核拨至补贴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其他对公账户。
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吸纳同一名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人员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免去企业申请环节。每月上旬通过信息系统比对用人单位就业参保信息,确定符合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生成补贴人员名单,精准发放补贴。对于通过审核和公示的用人单位,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核拨至补贴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其他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