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向本镇符合享受粮油帮困卡条件的居民提供更便利的粮油实物帮困服务,进一步规范粮油帮困电子卡的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粮油帮困电子卡采取实名制,无有效期,不设密码,请妥善保管。首次领取粮油帮因电子卡的居民,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指定地点领取,委托代领者需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含监护人有效证明或持卡人委托书)及持卡人有效证件领取。
2
已持卡人员且符合粮油帮困条件的由系统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按帮困标准自动充值。
3
持卡人凭粮油帮困电子卡可在本区内指定的粮油帮困供应点领取等值的粮油制品。
4
如粮油帮困电子卡无法正常使用或遗失,持卡人可通过热线电话4006298107及时冻结卡内资金,同时前往户籍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救助窗口进行登记,并提交问题电子卡送修。民政救助部门只承担首次遗失补卡费用,二次遗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补卡费用。
七宝镇粮油帮困电子卡供应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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