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学》 | 曹理: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认定与承担的规则构建

文摘   2025-01-18 13:16   辽宁  

近日,辽宁大学法学院教师曹理的论文《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认定与承担的规则构建》在《财经法学》2025年第1期刊发,该刊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核心期刊。

论文摘要

根据证券交易零和博弈特征,内幕交易人的违法所得来自交易对手的损失,故其民事责任承担须以具有违法所得为前提,同时应具备包括故意及重大过失在内的主观过错。为确保所有可能受害人均能获得救济,在集中交易场景应以与内幕人同时成交的反向交易者来替代难以确定的实际交易对手作为赔偿对象。内幕交易的危害实质在于严重破坏市场诚信、侵蚀投资者信心,善意投资者信赖市场诚信参与交易,依市场诚信理论可以推定内幕交易与其决策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基于零和博弈原理和集中交易规则,应由全体原告按其成交量比例在被告违法所得五倍限额内分配赔偿金,以适当平衡双方正当利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内幕交易行为类型有三,即自行交易、传递交易和单位交易,相关行为人的责任形态应依具体情形在现行法框架内分别认定。

作者简介

曹理,法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事组织法、交易法与授信法。受中国法学会全额资助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证券内幕交易构成要件比较研究》,在《社会科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社会科学战线》《当代法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证券法苑》等CSSCI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等多项课题,独立获得第七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21年)、第一届方德法治研究奖(2017年)、吉林大学校级优秀博士论文(2013-2014年度)、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优秀论文(2010年)等多项学术奖励。

来源:法学院


编辑:姚佳琪

校审:马雨萌 张凡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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