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及青年会员: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科协青年人才工作相关部署,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决定开展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是中国科协于2015年启动实施,周期为三年的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充分发挥学会“小同行”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工程热物理领域有较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帮助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努力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成为国家主要科技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推荐条件
1. 被推荐人应为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个人会员(以学会会员库截至2024年11月15日有效数据为准);
2. 年龄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青年科技工作者;
3. 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工程热物理领域科学研究重点和技术突破方向,以及交叉学科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其成长者,优先支持。
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了本届青托申报材料的,不论是否入选,不得再参与本学会此次申报。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同时,2024-2026年度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推荐方式
鼓励学会青年人才储备库中人员,严格按照中国科协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推荐:
(1)分会推荐:每个分会最多可推荐1位候选人。
(2)理事联名推荐:3位理事联名同意推荐,其中至少1位理事担任托举导师。每位理事最多可推荐1位候选人。
四、托举方式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被确定为中国科协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并获得4个托举名额。
正式入选的中国科协青年托举人才将获得连续三年、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助,支持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实施,参与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每个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得到下一年度的资助。
五、评选流程
1. 资格审查: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被推荐人。
2. 专家会评:组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作专家小组,采取候选人答辩、专家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托举对象候选名单。
3. 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在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受理真实署名的书面异议材料,并进行复查核实。
4. 签订协议:学会上报中国科协后,与托举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被托举对象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并配合做好成长过程跟踪记录,接受中国科协和学会的监督指导。
六、申报材料
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第十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表》word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专利、论文等证明文件,请合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
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第十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表》原件1份,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与工作单位全称一致)。建议双面打印,竖向装订,无需胶印。
(2)《保密审查证明》原件1份。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cset@iet.cn),邮件标题须注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字样。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谎报业绩、编造材料。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纸质版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1号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100190,010-82543040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
2024年11月6日
编审 | 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