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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军队参加法考的人数逐渐增多。
据报道,2018年“法考元年”,解放军和武警系统共计有7000多人参考试,18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咨格。2019年的参考的通过人数相当,但未再公布具体数据;2020年数量可能继续保持的同等水平。
军营的考证热兴起,背后有其特殊的原因和个人考量。
2018年4月17日,中央军委政法委组织军队系统历史上首次证书授予仪式,特别是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这一活动令参考官兵倍感自豪。也给全军热爱学习、追求进步的官兵打了一个招考广告。
但这并不意味着军队法治建设必然会有新的动作,军队法律专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个人发展上也不代表会有新的机会?
纵观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的各项举措,一些领域的改革推进尽管离官兵预期有一定差距,步子也比较保守、缓慢,但目标直指强军和让官兵有更实实在在获得感的措施,一直在逐步出台。
2019年以来,军人涨薪、调整探亲路费发放标准、放宽驻地和部队内部结婚条件、扩大军人家属子女就医优待等,深受广大官兵欢欣鼓舞。
法律职业证书授予仪式,军队系统法律工作者异常关注。这一在全军具有示范性的动作,颇具仪式感的形式,相信军委层面必有其深层的考量,就基层官兵而言,这至少是为军队系统学习法律和参加法考人员的一次官方站台。
军队向来有较高的特殊性,改革也不例外。自上而下推进改革符合军队建设改革发展的特点和实际,也是决定新的举措能否和各种利益集团和陈旧思想角力的关键所在。
比如:军事行政诉讼试点推进步履艰难、全面推开的反对声音和阻碍层峦叠障,承办机关“一躲二推三调”的做法态度即是佐证。
再比如: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如果没有最高统帅的拍板和政治挂帅,各级无论如何也不会自断多年来已经用得十分顺手的“钱袋子”。
尽管心知肚明大量腐败由此而生,但无论作为即得利益者还是普通个人,都不会自斩手脚和断人财路。
因此,也就需要有历史担当的伟大领袖在重要关口定下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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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召开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核心议题是“国防和军队政策制度改革”。相信此后的1至2年会陆续有新的动作落地,《现役军官法》的修改也被认为是基础性和标志性的法规,军委政法委的高调动作势必与改革大局有着一定的关联。
军改已近尾声,既调棋盘又动棋子,动作不可谓不大,但就基层官兵而言,感觉更多是换了个单位、改了个党委,实际获得感好像不明显,甚至各种检查调研、安全整顿的频次和压力反倒有所巨增。
“五多”问题、形式主义、无休止加班、官兵权益保护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治理,基层腐败和利益的攀根错节更加隐形,但从未根本消失,究其原因就在于法治理念和制度在军队尚未得到有效贯彻。
另外,缺乏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设计和制度建设,左手监督右手、下级监督上级、重形式合法不问实质当否的问题,多年来倍受群众吐槽。
统帅指出:“政策制度改革正是释放军改效能的一把钥匙。”可谓是直指要害,切中痛点。否则,军队这辆马车设计制造的再好,都恐怕会是五马角力、相互掣肘,难以担负日行千里、驰骋疆场的重任。
政策制度改革的方向正是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军事司法和监察制度改革极有可能冲在前面,既是为配套制度的改革铺路,也为新的《现役军官法》等法规的出台和军事行政诉讼的全面推开做好充足准备。
当军官成长路径与退出机制全面建立,军事机关和领导作出的行政行为变得可诉,统帅提出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得到实质落实之时,人民军队将会真正实现脱胎换骨,向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目标阔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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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队改革已经落地的情况看,军营的“法考”热离不开军队政策制度改革和军事司法体制改革向深层推进的大背景。
解放军法院、检察院改革后岗位扩编,国家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免有硬性要求,原本就在司法系统内和有意进入军事法检发展的干部成为积极参加法考的重要部分。
解放军法院、检察院也一度对其所属人员作出限期内必须通过法考否则调离法检系统的要求。
法检系统尽管每年组织干部选调,但限于岗位的敏感性,再加上几年反腐承办大案要案,对选调人员考察往往比较谨慎,当然也不能排除有谋私之嫌。
也正因此,基层埋怨其搞“萝卜”招聘者诸多,实际上全军取得法考资格人员众多,这种缺少实质公开公正的选调,难以让同为法律人的广大基层干部信服。
军队监察委落地,再加之军改前诸单位的众多乱象以及大量徇私舞弊、公权私用、利用手中权力排除异见者等问题,导致今天各级举报反映问题的线索应接不暇,也需要大量具备法律知识和懂得纪检工作的人才。
各级纪委过去依托抽调办案的模式,经过几年的运转,已经成为被抽调干部首当拒绝的部门,“打黑工”成为民间对这个部门借调干部的角色定位,当前主要靠出“政治公差”派遣运行,长远看可能难以持续维继。
解决困局的出路可能是结合改革推进,从法考群体中选调素质全面的人才,以达到建强监委实体目的,这也会成为部分希望离开基层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的一条成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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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现阶段官兵的成长诉求及现实思想,富有时代个性和多元化诉求的广大官兵选择“法考”更多的是基于自身长远发展利益的考虑。
众多基层单位的低效运转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至上的行政模式,使大量基层年轻官兵无法正确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大量大学生士兵的入伍,又让这种急于改变自身现状的想法氛围不断扩大。
参加“法考”尽管难度较高,但实际上对于军营的官兵而言实现的障碍较少,特别是可以不过多依赖其它资源而可靠实现,信息发达便捷的手机互联网络也成为他们的助力。
除此之外,军官的必须面对二次择业的现实,也让他们不得不为自己将来必然要面对的转身铺路。
这种为自已未来人生之路加分的方式,实际上对多数人而言要比在体制内“立功”还要容易些。
因为“法考”的公正性在于完全依靠个人努力和实力,而丝毫不需要考虑关系、潜规则等因素。
司考改法考后,非法本参加法考已经成为一个存量群体,并且会随着年龄的增加参考人员越来越少。军队系统的非法本人员当然也会趁着年轻抓住这个入门机会。
当然,军队人员参加法考也会因此而迎来一个参考人数和通过率的“小阳春”。
但随着这部分人的年龄增大和逐渐走向地方,再加上从近年的情况看优秀的法本进入军营的数量并不多,即便有也是服两年义务兵役后退伍,若干年后军队的法考会迎来断涯式下降的“人才荒”,或者是大学生义务兵参考支撑起的数字“幻象”。
真正会较长时间留在部队的参考主体可能仅是为数不多的几所军事政法院校的法律专业毕业生。
在此背景下,人才的缺失可能会使继续留在军营通过“法考”人员有更多的机会受到重用,而毕业于军事院校相关专业的学员也会更容易得到军队各级法律部门的重用。
但必须同时考虑的是,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司法环境的变化,地方律师等法律职业可能会比军营有更大的吸引力,军队必须面对社会对军队体制内人才的虹吸,这也可能反向促进军队改革不断向深入推进,否则,真正依法治军的实现可能会因此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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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复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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