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丨清风细语365·党纪国法(1165)

企业   2024-11-16 17:02   广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一百四十条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各党支部要将此条微信推送给每名党员和管理人员,指导党员和管理人员学思悟增强思想自觉,知信行增强行动自觉。


编辑丨韦杰1
校对丨刘航兵
责编丨唐敏遂
二审丨黄振洪
三审丨潘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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