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丨清风细语365·党纪国法(1170)

企业   2024-11-21 18:01   中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各党支部要将此条微信推送给每名党员和管理人员,指导党员和管理人员学思悟增强思想自觉,知信行增强行动自觉。


秋意浓,水润人心|我为群众办实事(36)

编辑丨陈慧婷
校对丨覃俞焱
责编丨唐敏遂
二审丨黄振洪
三审丨蓝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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