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胜武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

政务   2024-11-14 17:28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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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福润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刘胜武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胜武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胜武利用担任贵州福润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黄静娴
一审:肖家云
二审:郑晓霞
三审:杨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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