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被判刑!都匀检察发布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1-06 17:43   贵州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极为困难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都匀检察发布2024年5起森林火灾

典型案例

相关责任人均被判刑

以案为戒、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24年3月12日,高某在都匀市毛尖镇某村自家土地做农活时,使用打火机焚烧玉米杆。因火势过大,且未采取积极扑火或求助行为便自行离开,造成过火林地面积92.25亩。

2024年7月29日,高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

2024年2月20日,张某某在都匀市匀东镇某村山上放羊时,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准备烤东西吃,不慎引发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268亩。

2024年3月26日,张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三

2024年3月1日,刘某某在都匀市匀东镇某村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乔木林地面积43.35亩,灌木林地面积117.15亩。

2024年6月21日,刘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四

2024年3月24日,陆某某在都匀市平浪镇某村山上清理杂草时,使用打火机将杂草点燃引发火灾。失火后,陆某某未报警救火且未积极参与灭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97.2亩。

2024年5月20日,陆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五

2024年2月19日,韦某某在都匀市墨冲镇某村务农时,使用打火机将自家田地上的残余农作物和杂草点燃引发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96.9亩,其中乔木林地85.5亩,灌木林地11.4亩。

2024年3月29日,韦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

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避免因“小火”酿成“大祸”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这些常识,要牢记!



来源:都匀检察
编辑:黄静娴
一审:肖家云
二审:郑晓霞
三审:杨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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