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受龙里县检察院邀请,相关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同走进辖区内几家养老机构,就一起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案后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大家发现养老机构后厨环境卫生、厨房厨具已完成清理,过期、破损的消防器材已进行更换、监控已实现全覆盖、值班人员正常在岗、电梯已按要求进行维保并公示、斜坡已加装防护栏、养老机构在消防、食品、用药、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已全面消除,切实保障了养老机构被看护人人身权益。
为进一步落实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今年5月下旬至6月初,龙里县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督,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台账等方式,对辖区内7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监管走访。通过走访,检查人员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后厨环境差,过期食品未及时清理,餐饮服务人员操作不规范,加工食品时未佩戴口罩,清扫后厨卫生时未对食品进行遮挡,清洁液易溅入食品中。砧板、筲箕等清洁维护不到位,霉变、腐烂严重。部分养老机构消防卷盘脱落,消防水管破损,水枪头生锈、漏水,消防疏散引导箱生锈、破损,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超过有效使用期,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养老机构监控室无值班人员,公共区域监控未全覆盖、活动室内无摄像头,厨师、护工未办理健康证。
公共利益已经受到损害,6月25日,龙里县检察院决定予以立案。
该案涉及多个行政机关,为明确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龙里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民政、市监、消防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的圆桌会议。经会议协商,最终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市监、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随后,该院向民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辖区养老机构职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工作,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涉养老机构的20余个问题,向案涉养老机构逐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9月4日,民政部门书面函复龙里县检察院表示,辖区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下步将组织专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指导,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养老服务培训,帮助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及机构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县民政部门到养老机构开展检查30余次,发现一般问题8个,发出整改通知2次。整改中,民政部门还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监督效能为导向,着手建立《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机制确保对养老机构的监管长效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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