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激发试验是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人工刺激,诱发气道平滑肌收缩,然后借助肺功能指标的改变来判断支气管是否缩窄及其程度的方法,是测定气道高反应性最常用、最准确的临床检查。目前,吸入型激发试验是最常用的激发方法。
(1)临床疑诊为哮喘的患者。
(2)慢性咳嗽查因、反复发作性胸闷及呼吸困难者。
(3)对哮喘治疗效果的评估。
(4)其它需要了解气道反应性的疾病,如变应性鼻炎等。
(1)曾有过致死性哮喘发作者。
(2)对吸入的激发剂有明确的超敏反应。
(3)基础肺通气功能损害严重(FEV1<60%预计值或成人<1L)。
(4)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在过去的3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中风。
(5)有其他不适宜用力通气功能检查的禁忌证,如主动脉瘤患者、大咯血、巨大肺大疱等。
(1)基础肺功能呈中度阻塞(FEV1<70%预计值),但如严格观察并做好充足的准备,则FEV1>60%预计值者仍可考虑予以激发试验。
(2)肺通气功能检查已诱发气道阻塞发生,在未吸入激发剂的状态下FEV1即下降>20%。
(3)近期呼吸道感染(<4周)、哮喘发作或加重期、妊娠及哺乳妇女。
有些因素或药物会影响气道的舒缩功能和气道炎症,从而影响气道反应性,导致试验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因此需要在试验前停用表1中的药物或避免以下因素。
1、测定基础肺功能;
2、吸入生理盐水再测定肺功能作为对照;
3、从低浓度(剂量)开始,按不同方法吸入激发试剂,吸入后再测定肺功能,直至FEV1较基础值下降≥20%,或出现明显的不适及临床症状,或吸入最高浓度(剂量)为止;
4、吸入支气管舒张剂
1、协助哮喘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评估哮喘严重程度及预后
3、判断疗效
气道受到外界因素的刺激可引起痉挛收缩反应;与之相反,痉挛收缩的气道可自然或经支气管舒张药物治疗后舒缓。通过给予支气管舒张药物的治疗,观察阻塞气道舒缓反应的方法,称为支气管舒张试验。支气管舒张剂很多,其中吸入型b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最为广泛使用。
(1)有合并气道痉挛的疾病,如支气管哮喘、慢阻肺等;但肺通气功能检查已证实无气道阻塞者,一般无需进行本试验。
(2)有气道阻塞征象,需排除非可逆性气道阻塞的疾病,如上气道阻塞。
(1)对已知支气管舒张剂过敏者,禁用该舒张剂。
(2)有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慎用b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有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者慎用胆碱能(M)受体拮抗剂。
试验前的患者准备同支气管激发试验
受试者先测定基础肺功能,然后吸支气管舒张剂。如吸入的是速效b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如硫酸沙丁胺醇,应在吸入药物15~30min内重复肺功能检查;如吸入的是速效M受体阻滞剂如异丙托溴铵,则在吸入30~60min内重复检查。
1、支气管哮喘的诊断
2、慢阻肺的诊断及严重程度分级
3、指导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