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服:一场失败的“衣冠之治”,皇家特赏沦为街头时装 

文化   2024-10-29 20:18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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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声势浩大的谒陵队伍。率先从德胜门走出的是从锦衣卫中择优选出的御林军,他们身材高大挺拔,披鱼鳞甲、头戴小凤翅兜鍪,甲下还穿着华丽的赐服;旁边的武士身着蓝色布面甲,服色鲜亮,手持令旗;装饰繁复的象车与御辇经过后,几名身着绯色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宦官,簇拥着万历皇帝缓步而来。年轻的皇帝意气风发,骑着黑色高头大马,身佩天子剑,银色鱼鳞甲下,绣着龙纹的华服熠熠生辉。此行的目的地在离京城45公里外的天寿山,那里是明朝历代皇帝的陵寝所在。



天高云淡,草木葱茏,皇家仪仗由陆路出京与走水路返京的浩大声势分别被宫廷画师浓墨重彩地绘入手卷。两幅手卷合起来便是传世名作《出警入跸图》,明代中期的繁盛国力与张扬皇权尽在画中,成为后世研究当时銮驾典仪的重要资料之一。不过这场面若是被洪武时期的先人看到,定会讶然——


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中,身着皇家特赏服饰之人竟多如牛毛,其中甚至包括不少被太祖朱元璋严格规定了服装制式的太监。他们不仅堂而皇之地穿着太祖明令禁止的金绣、锦绮,甚至上面还绣有蟒、飞鱼这些等闲王公大臣都不得使用的图案,简直如同大逆。若是这位先人到京城的街市逛逛,恐怕更要大惊失色,昔年被视为荣耀的皇家特赏飞鱼服,如今竟是“人手一件”,成为士农工商皆可穿的大明“潮服”。


这200年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冠服有制度


按照儒家礼法,“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衣裳是由圣人“制器尚象”发明的,上衣下裳的形制,寓意天地上下分野,不但是文明的表征,更是上下尊卑的秩序象征,穿着不属于自己阶级的衣服,本就是对封建等级秩序的挑战,为皇权所不能容忍。


早在明初,朱元璋就曾谕示群臣,古昔天下帝王皆以礼制辨贵贱、明等威,因此自汉高祖时便有“衣锦绣绮谷,操兵乘马之禁”,历代皆然。且元末礼制崩坏,闾里之民与公卿之家食住无异,“此元之失政也”。读《明史·舆服志》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这位出身寒微的开国皇帝对服饰制度创立工程表现出极大兴趣,可谓事无巨细躬亲过问。从吴元年(1367)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在诏复衣冠如唐制的基础上,明廷颁布了一系列冠服制度并反复调整,最终将上至皇帝下至庶民、乐伎的各个阶层囊括其中,不但涉及冠服、鞋履、首饰、面料,甚至颜色和尺寸也各有定制。明初并无“蟒服”之说,但对官服补子亦有约束,例如《明史》记载洪武六年(1373)有“一品至六品穿四爪龙,以金绣为之者听”的规定。


蟒服、飞鱼服、斗牛服等赐服虽独立于官服制度外,但因其图案类龙,明初的统治者在赏赐时态度也格外审慎,就《明太宗实录》的记载来看,能得皇帝赐“龙衣”的多为少数民族土司。这些番邦领袖地处边陲,世代积威,与其强行武力征服劳民伤财,不如恩威并施加以羁縻。洪武十六年(1383),建昌土司安配及土酋阿派先后来朝,太祖赐以文绮龙衣、衣帽、靴袜;永乐九年(1411),满剌加国王来朝,太宗赐龙衣一袭;正德元年(1506),永顺土司彭世麒从征有功,受赐“红织金麒麟服”。按照官阶高低和文臣武将之分,赐服也会有所区别,且明代散秩官阶又与实任官职的官服也有差异,制度殊为复杂。按《明史·舆服志》规定,“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弘治五年(1492),彭世麒袭父职为永顺宣慰使,官至从三品,朝廷赐予红色麒麟服完全符合规定。



物以稀为贵,在服饰制度被严格遵守的明代初年,一套蟒服或者飞鱼服、斗牛服的赏赐对朝廷百官来说确实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也是荣宠的象征。史书中自恃功高向皇帝讨要赐服被拒绝的案例不胜枚举。


《明实录》记载,成化元年(1465),泰宁等卫右都督刘玉、兀南贴木儿,“乞边地市牛只农具,(宪宗)许之,求蟒衣不许”。


弘治元年(1488),永顺伯薛勋及广宁伯刘佶上奏请求赐予蟒衣,孝宗的回复非常强硬:“蟒衣之赐系朝廷特恩,今后有如此者,必罪不恕。”


甚至英宗在土木堡之变被俘后,也曾殷殷叮嘱前来交涉的大明使臣,称也先所要并非田土,“惟要蟒龙织金彩段等物”,请速速带来。能让对手放弃领土要求,赐服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即便到明代中晚期赐服已成烂大街的便服,对于偏远地区首领来说,能获得一件蟒服或飞鱼服依然算得上是件可以夸耀之事。盘踞西南播州的杨氏家族最后一代统治者杨应龙,在其镇守的朝天关大门上,依然将自己“钦赐飞鱼品服敕封骠骑将军”的身份郑重镌刻其上。当然,杨应龙与朝廷积怨重重,最终起兵谋反,落得自缢结局,此为后话。


失序的荣耀


今人受影视作品影响,提起明代和飞鱼服的时候,最直接的关联词往往是锦衣卫,从某种角度来说也不能算错。锦衣卫作为皇帝心腹,除搜集情报、巡查缉捕等职能外,也要“掌直驾侍卫”。自成祖朱棣朝以后,每遇皇帝举行视牲、朝日、夕月、祭祖等礼仪活动时,锦衣卫堂上官(指挥使)特许穿大红蟒衣、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其左右。


然而大风往往起于青萍之末,再严密的制度,一旦留下网开一面的缺口,都会成为违禁的滥觞。弘治朝时,孝宗首开内阁首辅获赐蟒服之例,刘健、李东阳皆被赐蟒衣。他儿子武宗更是以荒唐的性格留名史册,曾做出下令文武百官皆穿大红曳撒、腰系鸾带在德胜门迎驾的惊人之举。嘉靖一朝的一品大员中,徐阶、严讷被赐予麒麟服,这种在明初时只有公、侯、伯、驸马等贵族能穿的特殊赐服,现在内阁首辅也能穿着。更有甚者,原本只是五品官的李春芳、董份,只因为青词(道教举行斋醮时献给上天的奏章祝文)写得投皇帝所好,竟也被赐予一品文官才能用的仙鹤补服。皇帝凭借个人好恶随心所欲破坏既定制度,无疑是对规则权威性的伤害。嘉靖四十一年(1562),一代权相严嵩被削籍抄家,《天水冰山录》(严嵩抄家财产名单)中出现了诸多不合制服饰,不但有皇家专属的闪黄色赐服,还有纹五爪龙的衣料。不过,严嵩一生行事谨慎,未必会去做私藏龙纹这种慕虚名而处实祸之事,有可能是墙倒众人推之际的栽赃嫁祸也未可知。



考据《明实录》,起初成化、弘治年间皇帝在违例时还有所节制(宪宗朝赐蟒服1次,孝宗2次),到嘉靖朝赏赐蟒服就达到47次,万历朝甚至有98次之多!特别是随着宦官势力坐大,蟒衣除了作为赏赐番邦首领、品官、异姓功臣的赐服外,还成为宦官的“燕居之服”,这恐怕是朱元璋在创立服饰制度时万万没想到的。到此时,其以服饰制度构建严格社会秩序的设想可以说完全破灭了。


其实建国初期,朱元璋对宦官之祸有着清醒认识,试图从源头上对宦官群体加以控制,不许宦官识字,且一直降低其品秩。吴元年,宦官品秩最高正三品,洪武三年(1370)降为从三品,最终在洪武十年确定为正五品。本就严苛的服饰制度更不可能放过宦官:内史监需头戴乌纱描金曲角帽,穿窄袖胸背花团领,腰束乌角带。若遇朝会,可服葵花胸背团领衫,戴乌角帽犀角带,没有品级的小太监则只能穿没有花纹的素服,平日里穿着与庶人相同,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绫罗,只许穿绸、绢、素纱。建文帝继承祖制,对宦官要求更严,“诏外出稍部法,许有司械之”。


有明一代,宦官僭越的源头起于永乐。靖难之役中宦官出力不少,因此相比父亲与侄子,成祖朱棣对这一群体的态度亲切得多,也信任得多,在位期间赋予其诸多权力。宦官奉命行使外夷、监军,其服饰制度的崩坏,皆自永乐年间始。《明史·舆服志》载:


“永乐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此燕闲之服也。次则飞鱼,惟入侍用之。贵而用事者,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


宣宗以后,凡每日奏章文书,除皇帝亲批数本外,皆由司礼监批红。票拟批红的出现,使内阁与司礼监地位陡然飞升,“宦寺之盛,自宣宗始”。此后的英宗夺门之变时对曹吉祥为主的宦官势力多有倚仗,重登帝位后理所当然对有功宦官大肆犒赏;万历初年,司礼掌印太监冯保联合张居正,权势如日中天;到天启年间,权倾朝野的魏忠贤所到之处,时人“遮道拜伏,至呼九千岁”。按制,凡遇大忌辰或修省,宦官需穿青素衣,即夏日服绢衣,冬日服玄色纻丝衣。此时的宦官早已不顾旧制,不但用真青、油绿素纱代替青素,还要内里再衬一件玉色素纱,“光耀射目,争相夸尚”。


历史并未沿着朱元璋预设的轨迹发展,反而向着反方向一路俯冲,在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制度长河中,宦官的权力在明代达到顶峰。其权势也反映在所穿服饰上,昔年太祖规定早已被抛诸脑后,宦官群体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类似官员常服的制度,以所穿贴里的颜色区分身份等级。司礼监掌印太监、秉笔太监、乾清宫管事等高级宦官可穿等级最高的红色,二十四衙门等处官长随从内史穿青色,等级更低的小太监穿绿色。传世画作也实证了宦官服饰由简素向华丽的演变:《明宪宗元宵行乐图》上,围在宪宗身边的宦官多穿红色和绿色贴里,上有织金纹饰,而《出警入跸图》中,神宗身边的宦官已穿上了色彩丰富、妆花艳丽的飞鱼服。



兴之所至,宦官还会改版剪裁,自创些新鲜样式。《酌中志》记载了一种在两袖上各加一蟒的双袖襕蟒服,又如贴里的形制,膝下本有一横襕,有宦官将蟒纹绣在膝襕下,然后再补上一襕,美其名曰三襕贴里。难怪明末文人谢肇淛感叹,国朝服色的泛滥自内臣与武官始,“内官衣蟒腰玉者,禁中殆万人”。对精致服饰的孜孜以求给国库带来了沉重负担,《罪惟录》统计,成化年间巾帽局每年的内侍衣料支出大约为20余万两,与前朝相较已是奢侈至极,到弘治朝又增加10万,万历初年这一数字尚且还能控制在40万,仅十余年后就飙升至72万,“后此有增无减,不知几何”。《罪惟录》是查继佐的私修史书,缺乏官方数据来源,若此说为真,明廷每年仅花费在宦官身上的数目就令人咋舌了。


屡禁不止的僭越


为原本凛然不可犯的赐服彻底沦为“时尚潮服”压上最后一根稻草的,很有可能是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在其他人还只为穿上好看的赐服沾沾自喜时,此人已经做起了赐服生意。《明实录》记载,自刘瑾专权以来,“名器僭滥。以蟒鱼服色为黩货之资,武将阉臣下至厮餋,陈乞纷然,时有五十两一件蟒之谣云”。


谣言或许有,但不是买卖赐服的事实,而是赐服的价格。《明史》有这样一句记载:


“(正德)五年春,其王源义澄遣使臣宋素卿来贡,时刘瑾窃柄,纳其黄金千两,赐飞鱼服,前所未有也。”


这位名叫源义澄的王很有可能指的是室町幕府第11代将军足利义澄,正德五年(1510)正是日本的战国时代,而足利义澄早在两年前就已被放逐。且根据日本史料记载,1402—1547年,日本官方一共向明朝派遣11次遣明船,其中并无正德五年前后的记录。宋素卿是活跃在弘治、正德年间的海盗,所谓的“遣明船”与其说是消失在日本史籍中的“幽灵船”,更有可能是宋素卿打着足利义澄的旗号冒充而来的海盗船。他们带着日本特产进入大明国土赚得盆满钵满,又通过贿赂刘瑾得到一套来自朝廷的赐服,之后扬长而去。



刘瑾深得武宗宠幸,其在位时圈占皇庄、党同伐异,权势滔天,当时甚至有武宗是“坐皇帝”而刘瑾是“立皇帝”之说。武宗本人更是性格乖张,为了让百官穿红衣迎候,竟然赐群臣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彻底将赐服的等级性与特殊性践踏于脚下。但并非所有统治者都像武宗一样不靠谱,至少英宗、孝宗、世宗都曾看出内侍的僭越之风,试图加以遏制,可惜由于种种原因收效甚微。


洪武三十年(1397)颁布的《大明律》中就有礼律篇服饰违舍一条:


“凡官民房社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


官员违僭的杖刑远重于庶人的笞刑,倒也符合朱元璋一贯的“重典治吏”思路,不过这条律令内容缺少细节,随着明代社会发展,时人穿僭越服饰不断方式翻新,花样百出,只以有官者和无官者作区分显然有些过于“简单粗暴”。而由于明初一定律不可更改,后世统治者只好通过不断更新形式更加灵活的条例以作补充,比较著名的有成化年间的一系列禁奢令。又如成书于嘉靖年间的《大明律疏附例》中礼例章节对《大明律》作了补充,但终究没有说明如何从重处罚:


“官吏军民人等,但有僭用玄黄紫三色,及蟒龙飞鱼斗牛;器皿僭用朱红明黄颜色,及亲王法物者,俱从重治罪,服饰器物追收入官。”



以今人的后见之明审视,明初的服饰制度之所以能够较为彻底地贯彻执行,一者是因为当时社会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没有闲钱去置办华贵的赐服,更重要的是皇帝本人对服饰制度的重视,能够尽量克制不滥施恩赏。英宗与世宗虽也重视服饰的僭越问题,如《明英宗实录》多处记载英宗警告工部大臣官服与庶民服皆有定制,不得擅自僭用蟒龙、飞鱼、斗牛纹样,违者工匠处斩,家人充军。世宗也三令五申禁止“奏乞蟒龙、飞鱼、斗牛服色”,嘉靖六年(1527),“复禁中外官,不许滥服五彩装花,织造违禁颜色。”嘉靖四十四年(1565),定国公徐延德宿卫,南郊请以蟒衣扈从,被世宗明令不许。但这两位君主本身就是滥赏赐服的大户,也就无法起到表率作用,时日长久,上行下效,禁令能发挥的作用也就十分有限了。另外如孝宗之流尽管能够严于律己,但手段比之太祖朱元璋过于温柔,不足以起震慑作用。其在位时面对文武百官大规模滥用补服、宦官服饰僭越的问题,只采取折中办法,“今次赏与各官及南京守备内外官原受赐者,听其服用。余悉令还官,以后不许再乞。”从后来内臣服蟒依然泛滥成灾的情形来看,所谓禁令也成了一纸空谈。


洪武初年敕修的《大明集礼》,洋洋洒洒53卷,各种礼仪规定细致绵密,可谓算无遗策。然而死板的制度终究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帝国日益扩张的商品经济裹挟着每个人去直面物质的世界,“打肿脸充胖子”的心态固然不可取,但不愿再戴着制度的镣铐按部就班地活着,而是要用所拥有之物来证明我的存在、我的价值,未尝不是晚明时代的普通人面对上位者的一种反抗和进步。


参考文献:

张志云《礼制规范、时尚消费与社会变迁:明代服饰文化探微》

余建伟《明代赐服研究》

邵嘉琪《明代社会“服饰违制”现象研究》

任婧媛、束霞平《孔府旧藏明代赐服飞鱼纹装饰特征及文化内涵》


本文改编自《国家人文历史》2024年11月上,原标题为《皇家特赏沦为街头时装 赐服:一场失败的“衣冠之治”》,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


END
作者 | 冯璐
编辑 | 胡心雅 
排版编辑 | 贾滢(实习)
校对 |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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