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通过聘请手语翻译辅助办案,帮助听障当事人与法官进行沟通,顺利完成庭审,并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彰显了司法温情。
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关系,均为聋哑人,双方因种种原因产生矛盾,最终决定离婚。双方育有一女,尚未成年,因智力存在缺陷无法独立生活。双方在对女儿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权利,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专门为原告和被告聘请了专业翻译人员,在开庭时全程提供手语翻译。
案件开庭后,法官尽量放缓庭审节奏、放慢语速,耐心等待双方当事人与手语翻译进行交流、确认,以确保手语翻译精准度以及当事人表达真实意思的完整性。
通过法庭调查与法庭举证后,法官将调解重心放在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双方在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
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反复对双方释法明理,随着调解的深入,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
在法官的细心劝解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对离婚与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同意孩子由被告抚养;鉴于孩子成年后也不能独立生活的特殊情况,原告在法官的建议下,同意延长抚养费给付时间,满足孩子在成年前和成年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双方均同意被告名下房屋将来由女儿继承,为孩子未来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未用声音意已传,此时无声胜有声。聘请手语翻译听障当事人提供帮助,能够将听障当事人的内心意思表达给法官,也能够将司法温度传递到听障当事人的内心深处。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新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不仅体现了新区法院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与尊重,也彰显了法院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的智慧与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
重点回顾
☛ 如我在诉丨一封来自阿勒泰的感谢信
☛ 匠心筑梦 兰台建功 ——龙井法院诉讼档案工作被多家媒体报道
☛ 法官培训学院举办全省法院政治轮训第八期专题培训班
☛ 省法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六期读书沙龙活动
来源: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