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户”房继承之争

民生   2024-11-13 08:43   广东  
“这是父母遗留给我们5个子女的房子,你不能独吞!”近日,陈家五兄妹因为遗产继承,闹到了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澥浦人民法庭。
“这本来就是我和父母合户审批的宅基地!你们都早已分户了呀。”陈家小儿子也是不服。

陈家子女在法庭前吵得不可开交。该案涉及“合户”政策下父母遗留房屋遗产范围的认定。根据当地宅基地审批政策,老人生前与小儿子合户审批了宅基地,老人去世后,因为房屋拆迁,给予了163平方米的安置房。

“在我国许多地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批中都有‘合户’制度。多个儿子的农户中,要求其中一个儿子必须与父母合户。”澥浦法庭庭长李国勇介绍,在巨大的拆迁利益面前,非合户的其他子女要求将父母生前宅基地对应的拆迁所得利益作为父母遗产继承分割的纠纷十分常见。

为此,澥浦法庭立足乡村实际,与镇海区有关职能部门研讨后,发挥人民法庭独有作用,通过探究“合户”制度设立的本意,并遵循公平原则作出判决。

法庭认为,当地宅基地审批政策要求一个农村户口的儿子必须与父母合户审批宅基地,而不能分户独立批地建房,目的在于解决老人去世后由于地上有建筑物集体组织无法回收宅基地的难题。相应的,老人去世后“合户”的儿子已经独立成户,父母遗留下的宅基地应当优先满足于“合户”儿子应得面积。而且,拆迁不是简单的“以旧换新”,根据当地拆迁政策,拆迁户内可安置的人口,按照拆迁时被拆迁户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口确定,所以拆迁是对拆迁户成员应享有的安置利益进行复核和重新确认的过程。因此,在满足“合户”儿子应得安置面积的情况下,如有多出的安置面积,可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结合拆迁政策,法院最终判决,小儿子应得拆迁面积中的160平方米,余出的3平方米折现10.3万余元作为遗产价值,由5名当事人继承。

该案判决后,成为当地示范性判例,得到辖区各方面高度认可,为镇海区此类纠纷的解决确立了基本原则。

据了解,因大项目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近年来澥浦法庭辖区内正经历大规模的拆迁,纠纷数量显著增多。为化解好该类纠纷,法庭与辖区两个镇召开联席会议十余次。2021年以来,该法庭参与化解拆迁纠纷750余件,成诉的仅8件。

SourceURL:file:///home/ht706/Desktop/法律家园索引.doc

贾律师工作室电话1380 290 3076 微信号:jialawyer518 ;  QQ:2479 896 739  

更多精彩,请点击标题下微信号法律家园jialr2000)加关注,即可查阅往期文章

还可以在通讯录中点“订阅号”,添加姊妹平台jialawyer2000,并加关注,惊喜可期

往期精彩回顾(关注后,在“消息查看中回复前面的数字查看(限第1-200期,从第201期起需手动翻看)。在《法律家园总目录》中查阅全部目录)

例如:回复44,就能查看《狗胎儿的死亡,能否获得赔偿》、《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法律适用》。

4.签订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管理

9.车辆挂靠,风险共担

28.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的计算

49.乘客因爆胎摔出车外,交强险赔否

72.对新公司法的高端解读

73.车损险不考虑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比例

104.是“还欠款”?还是“还欠款”

141.什么样的律师受当事人欢迎

219.违法的强制拆迁案,值得参考

353. 公司印章,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长按以下二维码,加关注。


法律家园
法律普及、法制宣传、生活中的法律。用法律呵护人的尊严与权利。让法律守卫我们的温暖家园,让法律之花开启美好生活,使每个人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与追求。 贾律师工作室电话:1380 290 3076;QQ:2479 896 739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