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集装箱车辆逃费近27万元,可以吗

民生   2024-10-07 06:31   广东  
随着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等各种通行费优惠政策的施行,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假冒集装箱车辆骗取优惠。近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恶意偷逃高速通行费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吴某系12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实际车主。2021年12月,吴某为享受高速公路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明知其所有的12辆车只能办理普通货车ETC的情况下,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了“黄牛”,以集装箱式货车的名义,在外地为上述12辆车违规办理集装箱车ETC。

随后,吴某利用集装箱车专用ETC相较普通货车ETC更优惠的通行价格政策,在浙江省内(途经衢州东收费站)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仅半年不到的时间,吴某所有的12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披着“集装箱货车的外衣”,累计偷逃高速通行费269782元。

2022年6月,衢州高速公路出口稽查人员发现,有多辆半挂车存在车辆实际外观与ETC注册信息不符的情况,可能存在“冒充集装箱车辆”偷逃高速通行费的嫌疑。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快速锁定车主吴某。案发后,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非法获利。

衢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遂作出如上判决。

SourceURL:file:///home/ht706/Desktop/法律家园索引.doc

贾律师工作室电话1380 290 3076 微信号:jialawyer518 ;  QQ:2479 896 739  

更多精彩,请点击标题下微信号法律家园jialr2000)加关注,即可查阅往期文章

还可以在通讯录中点“订阅号”,添加姊妹平台jialawyer2000,并加关注,惊喜可期

往期精彩回顾(关注后,在“消息查看中回复前面的数字查看(限第1-200期,从第201期起需手动翻看)。在《法律家园总目录》中查阅全部目录)

例如:回复44,就能查看《狗胎儿的死亡,能否获得赔偿》、《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法律适用》。

4.签订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管理

9.车辆挂靠,风险共担

28.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的计算

49.乘客因爆胎摔出车外,交强险赔否

72.对新公司法的高端解读

73.车损险不考虑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比例

104.是“还欠款”?还是“还欠款”

141.什么样的律师受当事人欢迎

219.违法的强制拆迁案,值得参考

353. 公司印章,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长按以下二维码,加关注。


法律家园
法律普及、法制宣传、生活中的法律。用法律呵护人的尊严与权利。让法律守卫我们的温暖家园,让法律之花开启美好生活,使每个人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与追求。 贾律师工作室电话:1380 290 3076;QQ:2479 896 739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