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筹谋划、一体建设。
这其中,中原医学科学城发挥了哪些作用?我省又为何要为一家科研单位专门立法?《条例》中都有哪些重点内容?
9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条例》的起草过程及相关内容。
秦新东表示,中原医学科学城的建设得到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医学科学院等单位的鼎力支持,其中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链链主单位,打通临床、科研、产业壁垒,支持中原医学科学城内研发的创新药械等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省医保局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产业链链主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挂网、新增调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省药监局在中原医学科学城设立“一办一中心”,实现注册、检验、申报、审批、查验全流程“区内办”“就近办”“马上办”。
目前,中原医学科学城已签约包括碧迪医疗、飞利浦、国药、华润、中信、复星等在内的“医”字号项目66个,总投资额929.2亿元,充分展现了“院城产”一体发展格局的强大吸引力和广阔前景。
此外,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科研主体和人才更多自主权,《条例》有了许多具体规定。比如,支持省医学科学院创新科研管理制度,实行研究院所、实验室、技术平台经费包干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授权省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创新,实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项目考核标志性成果和代表作制等。
“通过这些规定,让科研主体从‘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释放其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才智。”王新民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设“保障促进”一章,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类管理,长期稳定支持;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