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民强港”专项执法行动护航群众国庆安全出行

文摘   2024-09-30 21:29   重庆  

水路旅客运输专项执法行动

国庆在即,我市深入开展“规范两江工程”,不断规范“两江游”“三峡游”市场经营秩序,持续优化行业发展品质,助力擦亮朝天门、洪崖洞等世界级旅游名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

签订协作协议

推动交旅融合发展

9月24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会同渝中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联勤联动协作会议,双方签订《执法协作协议》。

(二)

节前联合多部门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9月24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会同渝中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渝中区港航所、长江海事江北嘴大队开展节前联合检查,重点对船票销售网点等水路运输辅助业、洪崖洞、朝天门等客运码头进行普法宣教和集中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实名制查核、安检查危、船岸连接通道、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重点查处水路运输经营者实名制查核、安检查危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强化重点时段执法监管,以信息共享、问题共治、协同执法,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9月26日,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会同朝天门海事处、大渡口区交通运输委对黄金游轮3号进行节前联合检查,向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反馈了意见,并强调做好实名制查核登记、安检查危、服务品质提升等工作,提升三峡游品牌形象。

(三)

强化国庆期间

重点时段执法服务

节日期间,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在洪崖洞、朝天门客运码头设置便民服务点,及时处置游客乘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及政策咨询,提升广大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为游客提供指路向导、翻译、24小时受理电话投诉、应急药品等。为水路客运经营者、水路辅助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对从业企业或人员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未经职业培训或者无证上岗、在停业或者歇业前未向航运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月向市或者区县(自治县)航运管理机构报送运输统计报表和资料、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等5类首次违法行为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水路货物运输专项执法行动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对辖区货运港口码头企业开展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国庆期间辖区水路货物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水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

危险品码头方面:

9月27日下午,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深入推进“护民强港”,在中国航油重庆分公司唐家沱码头油库召开了中心城区危险货物码头《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暨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现场交流座谈会。中心城区13家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及港航海事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会。会议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等工作,提高港口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严格对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风险管控、作业审批等流程,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切实规范特殊作业管理。三是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学习运用,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治理工作,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

滚装码头方面:

重点对郭家沱码头现场巡查,现场检查企业车辆安检、异常车辆信息通报、码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乘客实名制登记等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扎实开展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三)

普货码头方面:

采取24小时分时段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港口非法经营、源头配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督促港口经营人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直属于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集路政、运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职能于一体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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