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首期全国易货师
职业技能培训班暨业务交流会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易货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4-01-03-03)》宣贯,加快易货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易货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定于12月举办“2023首期全国易货师职业技能培训班暨业务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推广中心
承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现代易货贸易背景及发展趋势;
(二)易货师的基本要求(易货基础概论与易货商品基础知识等);
(三)易货标的相关知识;
(四)现代易货贸易模式及发展状况;
(五)信息技术在易货贸易中的应用;
(六)易货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七)易货师实操训练;
(八)易货业务交流研讨。
本次培训采取在线直播授课的形式;交流会采取线上会议的形式。
三、报名条件
(一) 中级易货师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报名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 高级易货师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报名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时间、地点及收费
(一) 时间:
培训:2023年12月23日—26日,通过直播授课的形式;
业务交流:2023年12月27日上午,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举办易货业务交流会;
考试:2023年12月27日下午,通过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易货师行业专业技术认证。
培训、业务交流、考试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二) 培训收费:
培训费:4200元。
请于12月21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下列账户,并备注:易货师培训、姓名。
账号信息:
账号名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推广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展览中心支行
账户:11042101040006997
五、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评价机构及易货行业相关机构协助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待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参加线上培训。
报名资料包括《易货师行业专业技术认定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从业证明/工作年限承诺书及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文件打压缩包,按学员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下方邮箱。
联系人:姚卫东;费铮
联系电话:010-63611244、18618233617;18610056339
电子邮箱: yaoweidong.bj@qq.com
六、其他事项
按规定参加培训者,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证书,考核合格者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级别“易货师行业专业技术证书”。
附件:易货师行业专业技术认定申报表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