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国茶艺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摘   2023-11-08 16:34   北京  






供销职鉴〔202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及有关机构:

      为弘扬我国优秀传统茶文化,推动茶行业高技能人才建设,助力“三茶统筹”发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拟联合举办全国茶艺师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主办方设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大赛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组、裁判组、仲裁组、督导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技术保障、仲裁、执裁与监督等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心竞赛处。

二、
大赛设置

1、大赛职业:茶艺师

2、大赛组别:职工组个人赛。

3、赛制设置:大赛设预选赛和总决赛。

4、大赛标准:大赛以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5、大赛形式: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比赛形式。

6、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应具备以下条件:选手应为从事茶叶销售、茶事服务、教学科研等年满18周岁至退休前的一线在职工,性别不限;具有茶艺师四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专业技术证书;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籍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
大赛组织形式

1、预选赛组织

预选赛以省为单位,每省设1个省级预选赛区,承办单位为省(区、市)级供销合作社、省级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省(区、市)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省级行业社团组织或其他具备赛事组织能力的机构。

 2、总决赛组织

总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总决赛选手由各省预选赛产生,预选赛前3名选手参加总决赛。总决赛参赛选手须由各省预选赛区统一报名。

四、
大赛时间

预选赛时间:2023年10月—12月

总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大赛奖励

1、各预选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参赛选手予以奖励。由承办单位落实具体事宜,并向组委会秘书处报备。

2、总决赛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大赛技术方案执行,另行发布。


六、
预选赛申报及相关要求

1、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社团组织向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交申报表(详见附件1)及承办申请报告。申报截止日:2023年10月31日。

2、预选赛由各承办单位按照大赛技术方案和要求自行组织。为保证预选赛公平、公正、公开,各省预选赛承办单位要严格预选赛规则,加强预选赛管理。

(1)制定预选赛方案。各预选赛区须制定预选赛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技术方案、比赛规则、比赛日程、奖励办法等,并于赛前10日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审核。

(2)组建裁判员队伍。各预选赛区须选用本职业资深技术专家担任裁判长;裁判员须具备执裁资质,其中20%裁判员由组委会跨省调派;裁判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于赛前10日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审核。

(3)赛事督导。竞赛期间,组委会秘书处将安排质量督导员对赛事进行督导;各预选赛区须于赛前7日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督导申请。

(4)各省预选赛结束后10日内,须将预选赛举办通知文件、参赛选手资料、试题样本和预选赛总结报备组委会秘书处。

3各预选赛区要统筹做好安全和防护工作,确保竞赛安全有序开展

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和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合作,积极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预选赛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具体事宜可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七、
大赛报名

各省预选赛申报及决赛参赛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统一由各预选赛组织机构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6区3号楼

联 系 人:刘一新(63611268,13810170870)、杨  晶(63611285,18501981166)、赵济辉(63611278,18519072693)

传真电话:010-63611285

电子邮箱:biaozhunchu@sohu.com


八、
附件

1.首届全国茶艺师技能大赛预选赛区申报表

2.首届全国茶艺师技能大赛预选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3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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