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茶艺师高技能
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茶艺师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茶产业的优化发展,我中心定于12月下旬举办茶艺师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四川华夏茶艺培训学校
茶艺师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一)二级茶艺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 技师班学生。
(二)一级茶艺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3日—28日,22日报到,29日考试。
培训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二级6800元/人、一级技师7800元/人,含学费、场地费、材料费、考评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请汇入下列账户,并备注申报级别与姓名。
户 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账 号:1102100104000567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
(一)请各省级供销社、评价机构和协办单位协助做好本次培训的组织工作,于12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我中心,纸质版报到时交会务组,具体如下:
1、《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申请表》2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3、最高学历复印件2份;
4、上级别证书复印件2份;
5、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从事相关职业工作年限承诺书/从业年限证明2份;
7、论文一篇(二级3000字,一级5000字,茶艺方向);
8、主要著作、技术革新、技术攻关项目成果、传授技艺情况、获奖证书等荣誉证明材料一式3份。
(二)完成培训学时,经考核合格者由我中心颁发相应级别茶艺师行业专业技术证书。
联系电话:010-63611270、63611292
联系人:王雅倩、朱雪松
电子邮箱:coop666@163.com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