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供销
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评价
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供销合作社行业质量督导员专业能力,组建高水平技能评价从业人员队伍,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行业人才评价体系,根据我中心202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定于8月下旬在线举办202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评价质量督导概述;
2.质量督导技术方法与程序;
3.违规事件调查核实、处理;
4.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与使用。
二、
培训对象
1.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及计划参与分支机构遴选的相关机构中具备申报条件的管理人员;
2.具备申报条件的考评人员;
3.持有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届满或临近有效期的人员。
三、
申报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二)掌握国家和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和制度,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
(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质量督导工作,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五)从事过两年以上职业技能评价组织实施或管理工作;持有考评人员证卡,从事过两年以上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工作。
四、
培训时间、方式及收费
(一)培训时间
2024年8月31日培训,9月3日考试。
(二)培训方式
通过直播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三)培训收费
培训费:首次参训1800元/人;换证900元/人。
请于8月16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下列账户,并备注:督导员、姓名。
账号名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复兴门支行
账号:11021001040005673
五、
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和各评价机构协助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于8月14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评价处电子邮箱,待审核通过后,于8月18日前邮寄纸质资料。
新参训人员需提供《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评价质量督导员推荐表》(见附件)、考评人员证卡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不限底色,只需提供电子版);换证人员需提供原质量督导员证卡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不限底色,只需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刘梦雪、王雅倩、陈万里、梁生明
联系电话:010—63611269、63611270、63611271、63611266
电子邮箱:coop666@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3号楼
邮编:100071
附件: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评价质量督导员推荐表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