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城固县修路工程违规招标烂尾,虚报投资额

楼市   2024-10-13 15:23   陕西  


修路工程中标进场施工,发现当地政府还没征地!

两年多过去了,施工方损失惨重,向相关部门投诉求助,未见实质性处理结果。施工方负责人现已陷入绝境。

修路工程2022年初招标

2022年1月28日,城固县交通运输局发布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固县小河镇至洋县坪堵河口公路改建工程(城固段)施工,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交通【2018】375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汉中市交通运输局以《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固县小河镇至洋县坪堵河口公路改建工程城固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汉市交发〔2021〕94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城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城固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起于城固县小河镇小河口大桥桥头,止于洋县华阳镇清溪村(城固洋县交界处)。

工程规模:城固县小河镇至洋县坪堵河口公路改建工程城固段路线起于城固县小河镇小河口大桥桥头,止于洋县华阳镇清溪村(城固洋县交界处),线路全长31.007km。

其中(K6+120~K7+535段、K14+500~K14+920段、K17+483~K18+163段、K19+149~K25+120段、K26+841~K29+170段)共计10.822公里,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0米;

一般路段20.18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7.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全线共新建桥梁4座,其中大桥150m/1座,中桥51.04m/1座,小桥38.04/2 座。

项目投资总额:183057119元。划分两个标段,计划工期600天。

陕西盛坤公司7370万中标II标段并进场施工

2022年5月18日,城固县交通运输局签发了汉中市交通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城固县小河镇至洋县坪堵河口公路改建工程(城固段)施工II标段,中标单位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7370.5888万元,工期600天。

通知中标人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城固县交通运输局与该局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022年6月13日,城固县交通运输局给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进场通知书

履约保函

“停工给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两年后,2024年4月16日,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相关信访部门投诉:

由于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赔付未解决,导致人员及机械一直处于空闲停工状态。

根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我方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及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催促城固县交通局尽快解决征地赔付问题,以满足我方施工条件,但城固县交通局一直回复“快了,正在办手续”,截止到2024年4月份仍未进行任何征地赔付工作。

截止目前,我公司自2022年6月15日进场组建项目部到现在一年多时间,人员及机械的闲置,已给我公司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该项目的省直补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截止目前该项目建设方未支付过任何费用。

期望领导重视并介入处理。

施工方城固项目部

2024年9月2日,城固县交通运输局回复

您于2024年7月8日反映“城固县小河镇至洋县坪堵河口公路改建工程(城固段)二标段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中标,2022年6月15日进场组建项目部到2024年4月份人员及机械的闲置给您公司已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您举报城固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不作为行为”问题,我局于2024年7月1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城固县小河镇至洋县坪堵河口(城固段)公路改建工程占用林地面积较大,其中占有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国有自然林。

我局一直按照林业、土地相关规定积极办理各项手续,但在办理过程中,由于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相关土地和林地手续被省市国土、林业部门叫停,致使项目未能正常施工。

停工后,您公司标段项目部人员及机械陆续分批撤离施工现场。目前我局已向您公司拨付工程款50万元。

近期,我局一直与林业、土地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化解目前存在的堵点、难点,尽快审批,全力保障该项目建设用地,早日开工建设。

您诉求我局给予经济补偿,我局领导也高度重视,已经聘请第三方对该工程项目停工损失做出公平、公正评定。

9月2日,我局再次与第三方沟通,争取尽快拿出初步意见。

陕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先生讲述——

项目省补资金4000万半数被违规挪用

2022年6月我们进场,租房子,挖机装载机、压路机都进去了,挖土方,修便道,测量,搞了好几个月。

2023年人和设备都撤了出来,我们租的项目部房子还在。

城固县交通局2024年5月20号的处理意见书,让我们把损失先报过去。

我们十几名管理人员进场,车辆、工资,发生的实际费用是212万,还有其他损失一千多万。

其中拿房子抵押贷款600万是有利息的,当时居间协议利息是两分钱,我每个月付12万的利息,三百多万就不见了。

这是有省补资金的项目,在招标前资金都到了,洋县也有,其中给了城固县交通局4000万。

现在在城固县交通局账上应该还有2000万没动,其中2000万他们可能在疫情时违规挪用了。

领导不太想推进这项目

这个项目当时是在城固县交通局两个局长手里,开标的时候是第一个局长,开完标之后交给新局长,新局长没推进这个事儿。

现在我了解的情况,实际上就是领导不太想推进这个项目。

城固这条路分了两个标段,我们是二标段,一标段也是进去把护栏搞了一下,又出来了,跟我们一样,都停工了。

县交通局说在积极推动,项目肯定要干,那到底是一年、两年还是三年也不知道。我现在肯定不等。

今年9月2日这个官方回复没意义。

就是不给你推进,说是要评估,评估的话也没找啥单位,第三方评估单位也一直没找我们,时间都这么久了,到现在也没评估出来。

他们就是拖时间。你真的是要核查,两三天就算出来了,你不能拖三个月啊。

不管怎么样,你不干你就说你不干了,你们已经拿到省补资金4000万,那你把我的损失给我,我退出。

你非要把我逼到那种鱼死网破的地步,那条路咱不愿意走,毕竟当官的不容易。

虚报已完成9000万固定投资额

该项目从2022年6月进场至2023年1月期间,根据建设方城固县交通运输局要求,上报工程计量结算金额共计9000多万。

活儿还没干,为了上报固定投资完成额度,他们给国家上报这个项目值已经完成了9000万,已经完工了。

我说我们二标段总价7370万,咱们报9000万,不合适吧?他们说:你报,没事儿。

2022年9月5日,建设方城固县交通运输局开会通知,说要给我们拨发500万的工程款,让我们开500万的税票,但没付款,前段时间他们才给了50万。

施工单位开具工程款500万的发票

为该项目倾尽全家所有

我希望他们县上重视、居间人重视,把这个事情赶紧处理了。

如果再不解决,那下一步很简单,我就去省纪委,把这些官员都拉下来,我压根就不怕。

你想我能有多少钱?我原来是给人打工的,二0一几年才出来创业。

为这个项目投进去的一千多万,还是我家里的钱。

我把我家里的房、车全部都抵光了,把我家的房子卖了几套。

现在我到哪都是客客气气,我从来没去找人闹事儿,我们单位也没到市委市政府拉横幅。

真的把我逼到绝路上来,我就撕破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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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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