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是《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
自《条例》颁布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同步上线了“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由商户通过该系统上传牌匾标识设施设置方案,并经街道、区两级审核后进行公开。
为方便企业、商户咨询政策,掌握牌匾标识规范,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结合《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方案公示模块填报使用手册》,制作了《东城区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方案申请公示说明》,供商户参考。
这份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方案
公示填报说明请您收好~
登录系统
01
在浏览器中搜索“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入官方网站,点击“政务服务—在线系统”,选择“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02
点击“业务办理”按钮,进入登录界面(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
03
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登录已有账户(如无账户可注册、申请)
04
登录成功后,进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首页面
说明:(1)本系统与“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在认证平台已注册账户,必须通过本系统“业务办理”入口进入登录页面登录才能进入本系统;(2)如直接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登录,则不能进入本系统;(3)如登录方式、登录账户失败、忘记密码等登录问题或注册账户问题,可咨询“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4)如登录成功后,无法进入本系统界面,可咨询本系统技术支持:010-62929966-3002。
操作说明
在“首页>>牌匾标识(店铺招牌)”界面,点击“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方案公示申请”,进入“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方案公示”界面,该界面可进行设置方案公示、查询操作
填报说明
请按页面字段顺序填写信息!标注“*”为必填项!
/ 办理流程
第一步:新增一条数据,详细阅读填报说明。
第二步:填写《方案信息表》;需提交扫描电子版材料包括:设置方案文件(终版)(方案中包含大型设施必须上传)、建筑物实景现状图(方案中包含大型设施必须上传)、牌匾标识建筑物名称核准证(方案中包含建筑物名称设施的必须上传),以及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填写《设施信息表》,提交扫描电子版材料包括:牌匾标识立面安装位置图(大型设施必须上传)、牌匾标识设置尺寸详图(大型设施必须上传)、牌匾标识白天效果图(必须上传)、牌匾标识夜间效果图(必须上传)、牌匾标识商标注册证(包括 logo、商标的牌匾标识必须上传)、安全承诺书(大型设施可上传,小型设施禁止上传)、结构设计方案(大型设施可上传,小型设施禁止上传)。
第四步:提交公示申请。
第五步:查看申请办理结果。
说明:大型设施是指任意边长≥4 米,或者面积≥10平方米的设施
/ 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填报信息分为《方案信息表》和《设施信息表》,一个建筑物或场所需要申请一个方案(新增一条记录为一个方案),一个方案只能填写一个方案信息表,但可填写该方案包含的多个设施信息表;可通过点击“下一步”按钮或左侧栏目切换页面(背景为红色的栏目,右侧展示该详细页面),《方案信息表》和《设施信息表》的具体内容如下:
《方案信息表》:(1)牌匾标识性质选择,如设置“连锁经营牌匾”,则需先在《连锁经营企业认证》模块中进行连锁经营认证,在“性质”字段选择连锁;(2)请选择“所属区”,再选择“所属街乡镇”;(3)如列出的附件项不能包含所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可在“其他附件”中上传。
《设施信息表》:请按页面字段顺序填写信息,最后在地图上标注设施点位!(1)如“设施类别”选择大型,则需按照大型设施要求填写内容、上传附件;(2)大型或距地 10 米以上的设施,从办理完成时计算,每两年需要上传“安全鉴定书”;如到期未上传或上传的报告未审核通过,则转为违法问题,进行处置。
/ 办理咨询
固定式牌匾标识设施根据【方案信息表】中选择的“所属街乡镇”、“所属区”,提交到各区户外广告管理单位进行“公示申请办理”,如需咨询,可联系区街两级广告管理单位,详见视频。
/ 办理结果查询
提交成功后,进入公示办理阶段,可在“首页>>牌匾标识(店铺招牌)>>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方案公示”界面查看办理结果;该界面包含四种状态,分别为“已公开”、“办理中”、“完善信息”、“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