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打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时事   2024-10-17 16:30   云南  




近年来,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通过源头清理、关口前移、复核研判和做实“后半篇文章”四项举措打出“组合拳”,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开展“一对一”澄清正名,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开展工作,推动形成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据悉,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中,为确保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尽数得到澄清正名,本着应澄清尽澄清的原则,由承办部门逐级审核报批提交书记办公会议研究把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检举举报平台办结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定期梳理,及时掌握澄清正名工作对象底数。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前,区纪委监委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信访部门牵头,会同承办部门审慎考虑对应的澄清方式、澄清范围、澄清内容,同步听取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并征求澄清对象意见,有效避免由此可能引发的舆情影响到澄清效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达到“正名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的澄清效果。


同时,为提高澄清正名的精准度,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随机抽查已办结的澄清正名件,联合承办部门对抽查的办结件从调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部分属实或部分失实;是否存在澄清不到位,给被澄清人遗留不良影响等方面进行复核研判,查找办理过程中的疏漏点并对其进行总结分析,推动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结束后,区纪委监委及时将审批手续、澄清函、相关记录等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对接,强化澄清正名成果运用;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协助党组织消除对澄清对象的不良影响,巩固澄清效果;建立事件时间轴全面还原评估澄清正名过程并形成“澄清经验台账薄”,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措施,修正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作者:李姝

来源:《 云南政协报 》 ( 2024年10月17日 第 6-7 版)

编辑:叶承昊

校对:杨泽琰

二审:欧阳文军

终审:丁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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