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防范化解劳动人事领域风险、促进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与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8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召开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座谈会。娄底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伟庆,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春谷,市总工会副主席唐博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娄星区总工会、娄底经开区工会、娄星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中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共同签署了《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意见》。参会人员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整体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研讨,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法院+人社+总工会”协调机制,推进《协调机制》走实走深提出了意见建议。
徐伟庆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能动履职,加快构建“法院+人社+总工会”协调工作机制,争取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在萌芽、化解在源头,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要坚持“多元共治”理念,进一步优化协调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共同发力、共解难题、共同提高、共同指导,推进职工、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劳动人事争议“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联合预防化解大格局。
曾春谷指出,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取得长效要强化协商和解,充分发挥“人社+工会”调解组织特色优势。要健全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凝聚各方共识,构建具有娄底特色的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
唐博提出,推进娄底劳动人事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各方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打好组合拳,在调解上多发力,共同下好“一盘棋”。工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努力把劳动人事矛盾化解在基层。
今天,中院、市人社、市总工会共同协商,构建“法院+人社+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顺应了娄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也是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客观需求,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