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善意执行,让我和朋友冰释前嫌,也保证了小店正常营业,更坚定了我早日还清债务的信心。”12月1日,冬阳洒满新化县城,被执行人罗某在自家肉食品店忙生意之余,也回忆起冬日里的那件暖心事。
原来罗某在县城开办一家小店从事猪肉出售,他与申请人黄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后因经营不善,罗某店里生意惨淡,并背负了不少债务,其中包括了向黄某的借款。黄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便将罗某诉至新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新化法院判决罗某偿还黄某借款本金及利息72500元。判决生效后,罗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今年将提升社会信用水平融入执行工作,重点围绕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突出终本清仓,通过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执行月等活动,强力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鉴于罗某此前在多次被传唤后依然拒不到庭,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6日,该院执行团队前往罗某所在地准备对其进行拘传。找到罗某时,他正在肉食品店准备营业,面对执行干警,罗某面露难色,并表示他愿意清偿债务但确实没钱,并且冰柜里还有猪肉没有售卖出去。循着罗某未落的话音,执行员发现狭小的店铺内除了一个冰柜、一张桌子和一台电子秤外,就再无其他值钱的物什。
“这种情况,罗某一次性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拘传无法取得实质效果,本来生意不好,如果再将其拘留15天更会影响他生意”“他家里情况一般,小店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要是能将这些猪肉存货处理掉就能偿还部分债务,但司法拍卖的话存在保管难、损耗大、贬值高、效率低等风险”......凭借着默契,经验丰富的执行员们经过瞬间的“头脑风暴”后,得出了“解题”之策——组织双方协商以物抵债。趁热打铁,执行员一方面反复向罗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黄某解释新鲜肉品处置的难度及可行途径。
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以冰柜内猪肉抵偿部分债务、借款剩下部分由罗某每月偿还的协议后,执行员带领当事人投入到猪肉清点、称重、计数、议价中。“‘以物抵债’这个方法好,一下就解开了我们双方的难处,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太谢谢法官了!”黄某介绍说。
来源:新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