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在法院|强制清算,“僵尸企业”退!退!退!

科技   2024-11-14 10:42   湖南  

目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主动申请注销的情况非常普遍。这些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既占用社会资源,又存在不良债务关系,遗留很多矛盾隐患,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7月1日,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明确赋予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主动申请强制清算的权利。2024年7月18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召开府院协调会议,在省内创建“强制清算一键化平台”,建立“僵尸企业”强制清算机制,吹响强制经营异常企业退市冲锋号。截止至2024年10月下旬,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首批申请对11家企业进行强制清算,正式运行“强制清算一化平台”。

01
府院联动,摸清强清底子

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对辖区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摸底,确定已吊销营业执照三年以上未注销的企业357家;并到企业所在乡镇实地考察,询问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从经营现状、股东关系、企业用工、社保缴纳、税费清缴等多个维度全面了解。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提前征询、统一公告等方式,促使企业主动注销,并决定对其中不能或不愿主动注销的企业,分批申请强制清算。

02
简化程序,畅通退市渠道

市场主体的注销手续相对繁琐,其被吊销执照后,办理注销手续的动力不够。为畅通市场退出机制,做到“以死促生”,市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强制清算机制,搭建“强制清算一键化平台”。具体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络申请的方式,直接向法院申请对目标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强制推行企业注销,有效化解因清算义务人不主动(或不能)履行清算义务所造成的企业注销难问题,释放非正常经营企业占用的名称资源,助力投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用修复,促进投资转型发展,服务创业就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03
精准发力,保障企业规范退市

企业退市是企业设立、发展、退市的必然过程,如何规范企业退市是优化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之前推行的“简易注销”解决的只是主动注销的部分市场主体,对没有主动申请的市场主体没有退市渠道。大批“僵尸企业”的存在,严重拉低企业主体的平均质量。市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以“实效为王”,精准发力,由主管机关主动申请强制清算,既解决企业主体“僵而不动”的现实难题,又避免“简易注销”难以实质化解矛盾的窘迫,维护了企业股东、债权人等各方利益主体的权益,真正体现企业注销效果,保障强制注销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公司法》强制注销制度取得实效。

市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施企业强制退市,完善了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有效破解了经营异常企业注销难问题,将对减少全市经营异常企业数量,助力全市经营主体“新陈代谢”,提升经营主体质量,促进涟源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发挥重要作用。



湖南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键词】

破产清算、执转破、府院联动


【案情简介】

湖南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3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及材料、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及材料、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电及光电储能系统及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2020年开始,某新能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原材料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及新冠疫情、贸易战等影响,导致债务负担沉重,于2021年10月1日被迫停产。随后大批诉讼案件涌入法院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


【审理情况】

因某新能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涟源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向部分申请执行人征询意见,其中,申请执行人涟源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2023年9月28日,涟源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南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10月16日指定湖南某某律师事务担任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因债权人数量较多且分布全国各地,为公平保障全部债权人的利益,法院与管理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线下两个会场”的形式于2023年11月21日顺利召开,债权人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和变价、破产财产分配等方案。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并结合某新能源公司的核心资产中用于电池研发与生产的核心设备等资产将快速贬值甚至彻底报废,不利于破产案件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法院与高新区管委会及管理人多次召开资产处置工作会议,借助政府招商引资推介及专业拍辅机构,采取整体和拆分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处置破产财产。在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最终拍卖成功,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同时,根据工商登记资料记载以及股东陈述、财务审计,该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实缴,管理人依法提起了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


2023年11月30日,涟源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典型意义】

1、通过执行转破产,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公司在面临主要资产被多轮查封冻结,资产被抵押、质押的情况下,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无法保障,执行程序无法实现债权人公平清偿。法院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释明和引导,将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裁定受理破产后,果断及时宣告该公司破产,迅速解决长期未结执行积案。


2、通过创新工作方式,运用数字化工具高效办案。公司债权人人数较多且分散在全国各地,线下沟通成本高,法院指导管理人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债权人沟通,并明确债权人会议及后续案件信息的沟通方式,以线上与线下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表决事项高票通过,降低了债权人沟通成本, 从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至破产终结耗时仅为63天,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


3、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结合网络拍卖平台,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处置效率。为了避免公司生产设备等资产快速贬值,法院与高新区管委会及管理人多次组织召开资产处置工作会议,积极探索灵活多样、更为有效的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和渠道,对于能够通过整体或组合处置方式提高企业资产整体价值的,优先采用该处置方式,最大程度提升债务人财产的变价率。通过政府平台推介吸引更多潜在投资者,再运用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充分市场竞价,大大提高资产最终成交价,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4、依法追缴股东出资,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认缴资本制下,较多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存在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但在清算过程中面临股东不具备履行能力、管理人没有启动追收资本诉讼费用等障碍。本案中,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对股东经济状况、资产情况等影响追收成功可能性因素进行分析,并由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启动追收诉讼,充分维护了债权人利益。


来源:涟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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