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人民医院被起诉了,咋回事?

文化   2024-10-09 14:15   湖南  

网友2hvglmx

1:事情经过

我母亲名叫徐新华,现年58岁,2023年7月6日15时28分因双上肢麻木至邵东市人民医院(双下简称医方)就诊,入院诊断为1、C4/5颈椎间盘突出并颈椎管狭窄、脊髓变性;2、C3/4、C5/6、C6/7椎问盘突出。为了减小风险,我们联系了南华医院,准备转院给母亲做手术。但人民医院为了创收,再三保证风险可控,医师告知我们,做手术最差的结果,都不会比手术前的情况差,再三挽留我们在其院做手术。在此情况下,母亲就没有转院了,于2023年7月11日在邵东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治疗过程中,因为医师的过错失职,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我母亲从手术室出来后,全身瘫痪至今。这时候人民医院医生还一直欺骗我们说手术完美,他们没有一点过错。后由人民医院经邵阳市医学会鉴定,构成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邵东市人民医院负主要责任。

2.邵东市人民医院草菅人命,恶意拖延赔偿

手术之前,我母亲除颈椎稍有不适外,其他身体状况良好。颈椎病是常见病,至少病不致死。去人民医院就诊时,我母亲是意识清醒,自己走着去看病的,谁知一场手术就变成了全身瘫痪,结合鉴定报告的结果,就可知医方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是草菅人命。

事故发生后,医方没有去想过怎么降低对我母亲的伤害及如何弥补过错,才15天生命体征都没稳定的情况下就一直催促我们出院去长沙湘雅博爱康复医院进行康复。在湘雅博爱医院住院一个月后,该院让我母亲出院,我们不得不将母亲又转院回了邵东人民医院。人民医院高薪聘请有常年法律顾问,他们知道一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要远高于死亡赔偿金,所以从鉴定报告出来那天开始,他们就想将我母亲拖死,以逃避、减轻他们的赔偿责任,他们的恶意行为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从湘雅博爱转院回人民医院后,医院就不顾我母亲病情,一而再,再而三催促我母亲出院,在做鉴定期间也以结果快出来为由不让我妈做康复直到有天我母亲出现下肢大面积血管栓塞威胁生命了才在我找上级单位的情况下才重新办理住院(而且血管栓塞也是因为手术后人民医院用药不当导致的)

第二、事故发生后,人民医院从未组织上级专家给我母亲会诊,只是对我母亲进行些基本的康复治疗。院方知道我们家庭经济困难,根本无力垫付治疗费用到更好的医院诊治,加之我母亲的血栓情况,时间越长,死亡的风险就越大。所以人民医院就在鉴定上做文章,明明医疗事故鉴定是在邵东卫健委组织下经双方同意下进行的,鉴定机构是要对其鉴定结果负法律责任的,其结果的公平公正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名医院申请长沙鉴定然后以此为由推托调解。

3:我们的诉求

请求责令邵东市人民医院按照邵阳市医学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尽快赔偿支付我母亲的损失,以便我母亲能及时得到更好的治疗。让我母亲能更有尊严的度过晚年

网友您好!

我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正在走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程序,并告知了患方医疗纠纷的维权途径,患方也聘请了律师向邵东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该案己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推进。

同时,我院对患者积极开展康复治疗,并承担患者在院治疗、护理、康复等费用。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邵东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0日

邵阳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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