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信息核对公告

政务   2024-10-14 17:30   上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24)沪0114执4627号案件,被执行人为林振雄,涉案公司为:上海全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由于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大,为便于法院及时发放投资受损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受损金额。现就“全通金融公司”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全通金融公司”案件的投资受损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确认平台(首次登录前需先行注册),进行信息核对确认:


入口一

在微信中关注公众号:“上海嘉定法院”-点击“诉讼服务”-“上海移动微法院“-“当事人”登录-“刑事案款信息核对”,选择”全通金融公司”,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入口二

在微信中关注公众号:“上海法院12368”-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登录-“刑事案款信息核对”,选择“全通金融公司”,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入口三

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点击“地方特色”进入刑事案款信息核对“,选择“全通金融公司”,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以上材料为必须且不可替代。




平台上线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请在核对确认截止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尽快确认,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1-31831253咨询。



投资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定居国(境)外等情况无法自行办理登记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应按平台提示上传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投资受损人已死亡的,请按平台提示在平台内录入以下内容:投资受损人死亡证明复印件、投资受损人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确定投资受损人继承人的相关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材料。




01

如实、全面、及时填写并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不核对确认、不全面核对确认、延迟核对确认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

02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干扰法院执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03

以片或其他文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文件内应当能够清晰辨认。因文件内容模糊无法辨认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上传人自行承担。

04

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法院联系投资受损人不会在电话、短信中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05

 仔细阅读平台公告并留意案件的最新公告。

本院供稿部门|执行局

责任编辑|金煜

执行编辑|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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