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圆梦 共筑未来——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启动

文化   2024-09-21 20:38   海南  



助学圆梦  共筑未来

——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启动




为了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非常重视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现全面启动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进,用实际行动传递爱与希望!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明确,覆盖广泛

本次补助对象包括: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监测户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15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以下简称“15类学生”)。

二、补助标准清晰,保障有力

 (一)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

(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

三、资助条件明确,公平公正

 (一)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是全日住宿学校统一管理的公寓或宿舍,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等“15类学生”优先安排享受补助,切实做到应享尽享、不漏一人。其他学生资助人数比列不超过一般困难家庭寄宿生人数的30%。

(二)非寄宿补助受助人数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三)对于拒绝提供相关材料或自愿放弃资助的“15类学生”,由学生或监护人作写“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留存备查。

(四)普惠性补助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为杜绝重复发放,学籍在县外的转学生不安排县内申请,由学校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回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补助。就读学校、学籍均在县内但人、籍不在一起的,两校可以沟通发放。没有学籍的(一、七年级新生除外)不予发放。学校要对申请学生在校情况严格核对把关,特别是转学县外的学生,要避免两县重复发放补助。

(五)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因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四、提交材料齐备,应助尽助

(一)“15类学生”需要提供相应证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向学校提交《海南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二)非“15类(含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海南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

一、助力梦想前行,对象广泛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复读生)。其中,脱贫户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监测户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15类学生为重点保障人群。

二、落实补助标准,求学无忧

(一)1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1500元;

(二)2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500元。

三、资助条件透明,严格评审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原则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二)对于拒绝提供相关材料或自愿放弃资助的“15类学生”,学生或监护人需提供“自愿放弃声明”。

四、材料要求明确,细致服务

(一)“15类学生”需要提供相应证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向学校递交《海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非“15类(含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海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广泛,梦想无忧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资助条件完善,保障公平

(一)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等“15类学生”优先安排享受补助,且享受特殊困难等级标准,切实做到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二)重点保障人群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监护人需填写“自愿放弃声明”交学校保管备查。

三、申请材料齐备,保障落实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海南省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免学杂费申请表》,并递交相关困难类型证明材料。 

请各位同学、家长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班主任。我们坚信,通过助学政策,能够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压力,助力他们健康成长,实现梦想。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一片蓝天!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4年9月21日






END

来源 | 德育处

编辑 | 陈元嵋

审核 | 朱文俊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实施初中、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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