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公号《“广州第一民企”的溃败之路》回顾了雪松控股走向毁灭的历程,有网友询问对此事如何评价。
我认为,尽管雪松控股在法庭上还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但在舆论领域,目前它在事实上已经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道德权利。
基于这个前提,任何对雪松控股的道德评价,可能需要遵守“歉抑原则”。
这种提醒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个曾经万亿帝国似乎在瞬间土崩瓦解,它到底经历了什么,至少目前外界能了解到的信息是有限的。
更何况,作为公共观察者,必须时刻警醒,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恰恰是人家希望我们看到的。
但庭审中有些细节,似可管中窥豹。
张劲被抓时,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被提起公诉时多了一条集资诈骗罪。
如何定罪,是司法审判的事。
雪松接盘中江信托,拿到了信托牌照,无法按约定兑付与非法与集资诈骗的法律逻辑链条,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张劲在庭审上辩护的理由是投资失败。
但是从目前报道呈现出来的信息是,雪松所谓的供应链金融,实际上是利用旗下皮包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来融资。
财新曾调查发现,齐穗实业这家公司曾出现在多份已爆雷的理财合同中。但工商资料显示,齐穗实业只是一家小微企业,但注册资本高达20亿元,在广州的注册地址先后换了四个。
然而就是这家公司,在2020年间,在大金所备案登记了20亿元理财产品。
类似于齐穗实业这样的皮包公司,在雪松控股的供应链中比比皆是。诸多皮包公司在工商登记资料上的联系电话为同一个,或者注册地址为同一个。
这些理财产品涉及的上海、深圳、成都、广州等十余家公司疑似均为空壳。
这些空壳公司通过开票空转流水,通过地方金交所等融资平台,将债权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销售至全国各地的自然人。
我们以雪松控股的长青系列项目为例:
公开信息显示,长青系列项目的前三大债务人主要有贵州盘北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正威科城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
而己知名称的主要融资方有上海宏生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丰汇实业有限公司、宁波豫协物产有限公司,且唯一的合作方为文金世欣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在长青系列信托项目中,贵州盘北国投作为文心保理的关键债务方,涉及到的应收账款高达132笔,总计金额为71.89亿元,这部分账款己经转移到文心保理名下;
广东正威科城涉及83笔应收账款,总额高达43.14亿元,这批应收账款已被转移至文心保理处理;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在文心保理的债务人名单中位列第三,其涉及的33笔应收账款总和为13.04亿元,也已经成功转让至文心保理。
但离奇的是,上述债务人对于他们应承担给文心保理的债务毫不知情,甚至对他们所负有的债务持否认态度。
为什么会这样?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融资方私自将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了文心保理,并未经过债务人的确权。
但我们知道,未经确权的应收账款是不能作为信托产品的底层资产的。
张劲在接盘中江信托的投资者恳谈会上,又是鞠躬又是搀扶老奶奶,“中国好老板”原来全身都是戏!
偷龙转凤、移花接木、瞒天过海,这应了那句老话:
你贪图的是人家的利率,人家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最受伤的是,中小投资者。
雪松爆雷之后,相关国企和金融机构通过司法手段迅速完成了资产转让和过户。这一点得到了检方在法庭上的说法的印证,检方称,相关国企和金融机构得以快速“止损”,但中小投资者并没有从这些资产转让中获得补偿。
从公平考量,有投资人希望能公布雪松控股各项资产转让的具体情况,以及各债权人在这些资产转让中的分配明细。
我认为,这样的建议,是合理且必须予以重视的。
检方表示,雪松控股账目上大约有84亿元,可视为实控人张劲自己控制的“小金库”。这些资金的用途包括购买黄金、字画、私人飞机,也有一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国外。
张劲的辩解是,他本人的资产与公司的资产“高度混同”。
不得不说,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个人的资产与公司的资产居然“高度混同”?
这上市公司到底是什么治理结构?
同样离奇的是,
雪松控股历年审计报告均显示,资产长期大于负债。
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曾委托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会计师又根据补充侦查获得的材料形成五份附属报告,总共六份审计报告涵盖了雪松控股“体外公司”的情况,结果显示,雪松控股长期资不抵债,各大产业板块亦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爆雷,雪松控股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按照检方所称的可能是“美化”的财报,何时才会被发现?
A股股民看了会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