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其申请流程为:提交申请→受理→商标审查→公告→核准注册→(提供使用声明)→下发商标注册申请。
根据当地法律实践,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下简称USPTO)通常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分配给审查员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查,该阶段预计将持续6-8个月,且目前并无加快审查的选项,因此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将在递交注册申请后的9-11个月期间,收到USPTO下发的首份审查意见/公告通知。
但是,常规流程中的“无加快审查的选项”并无不意味着商标的审查流程完全不可能被加快,根据《美国商标审查指南》第702.02条 “‘Special Applications”的规定,有两种程序可以使申请变得“特殊”:
此请求基于的法律依据为《美国商标法》第37章第2.146条“向局长提出情愿”(Petitions to the Director),需满足的条件为:
a.有正在进行中的侵权诉讼或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侵权或潜在侵权行为;b.申请人需要该商标尽快获准注册以作为他国注册申请的基础。
申请人应在递交该请愿书时提供详尽的解释,阐述商标审查加速的合理理由,并提供相应的事实陈述,以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此请求适用于申请人前期的美国商标已获准注册,但由于未提交使用声明或未进行续展等原因导致该标过期失效。
当申请人就此枚商标再次递交注册申请时,可向USPTO提交特殊请求申请加快审查,提供新商标的申请号以及原已失效商标的注册号,同时确保新申请的指定商品或服务与原商标一致或不超过原商标的注册范围。
上述两种特殊请求并无明确的时间限制,但为了尽早获取新申请商标的权利,建议申请人在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同步安排递交。USPTO将在收到上述请求后,将及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请求理由及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进入快速审查程序,但需请申请人注意的是,此类加快审查仅涉及实质审查的时间缩短,具体可缩短时间仍取决于USPTO,而后续商标公告、核准及下发注册证的时间,则将仍然会遵循标准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美国商标注册申请的 “加快审查”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了更高效的保护途径,能够有效缩短商标注册的时间,如符合上述条件,笔者建议申请人积极利用这一政策,确保商标注册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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