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和“更正”,有区别吗?

百科   2024-07-22 17:00   北京  

商标“变更”和“更正”虽然在字面意义上看区别不大,但却是中国大陆商标审查中两个不同的申请程序。商标“变更”和“更正”的具体含义和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具有明确的法条进行说明。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顾名思义,商标更正申请指的是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具有非实质性的明显的错误,如明显的文字错误、印刷错误和商标注册部门档案记录中注册人名义、地址有明显错误等。



通常情况下,提交商标更正申请不需要提交额外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更正的内容是否合理和正确,因为更正案件中涉及的问题本身均为明显的错误,其错误形式和程度以及内容均较为浅显,一般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对错误点和正确的修正内容拥有正确的判断或可以找到正确的档案和实例进行对比。


因此,在提交更正申请时,申请人往往通过简单的说明即可表明其更正意图。此外,更正申请遵循“有错改错”的原则,仅对需要更正的商标提交申请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更换商标权利主体、改变权利内容或权利保护范围的,均属于涉及实质性内容,不可以更正申请的方式提交。那么,商标变更申请所涉及的内容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指出: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指出: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和地址,即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发生改变需要变更原备案的情况。变更名义的,需要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可以为登记机关核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为从登记机关网站上下载的变更情况档案,但均需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申请人名义发生多次变更的,无须逐次变更,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变更到现名义;申请时应该提交证明其名义多次变更的全部变更证明文件。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作为变更证明文件。仅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出具变更证明文件。对于商标变更申请,商标申请人需对其全部商标进行一并变更。


综上所述,商标变更和更正的区别其实不难理解,为了更方便大家区分和应用,笔者在此为大家对两种提交方式的内容进行划分和总结,从而可以更加直观的发现两种申请的不同之处。


更正申请提交涉及内容


1. 更改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国籍中的错别字;

2. 删除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国籍中多余的乱码;

3. 商标注册证、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文件存在印刷错误的。


变更申请提交涉及内容


1. 申请变更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2. 申请变更集体、证明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和地址;

3. 申请变更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4. 申请变更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集体成员名单;

5. 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

6. 申请变更商标代理机构或文件接收人;

7. 申请变更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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