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甘肃省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和《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符合性检查管理规程(试行)》,经企业创建申报,由辖区中药材GAP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省药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8日期间,对企业建设申报的中药材GAP基地进行符合性检查(延伸检查)。经符合性检查打分和综合评定,甘肃药业集团陇神中药材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10月24日始至2024年10月30日止。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