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吕梁日报
近年来,多地出台生育支持措施,传递出鼓励生育的积极信号。诸如,江西上犹县提出,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且已在上犹县上户口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
江西抚州资溪县对今年1月1日以后新出生并登记在资溪户籍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生育三孩的家庭,每孩每月发放4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这都是为生育解除后顾之忧的优惠政策,也是实招。
而军人作为国家的守护者,承担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其家庭也因此承受着一定的压力和牺牲。
为了表达对军人家庭的敬意,国家对军人家庭实施了一系列福利和待遇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家庭的尊重和关爱,也为军人家庭的生育提供了有力支持。
首先是军人休假待遇,包括婚假、护理假等,同时对于家属来队探亲也可享受优待。
1.婚假:只要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结婚的军官、军士,都可以享受10天婚假。
2.护理假:男方为军队人员,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3、休假:军官或军士享有20-40天的带薪休假,可以回家陪陪父母、老婆和孩子。
3.探亲待遇:
(1)军人配偶子女临时来队探亲,单位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符合住用条件。
(2)军人家属临时来队探亲和遇有疾病等情况时,单位可安排车辆到机场、车站、码头、医院接送。
(3)营级以下分队官兵家属临时来队探亲,所在单位可以在部队内部安排一次加菜,所需经费从分队掌管经费中列支,不得挤占士兵伙食费。
(4)军人亲属来队的留住时间:义务兵的直系亲属不超过7日;军士和军官的配偶一般不超过45日,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超过10日;军士和军官配偶来队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留住时间,应当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日。
1.军人配偶荣誉金:已婚现役干部和军士的配偶,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每月为500元。
2.军人夫妻两地分居费:符合军人夫妻两地分居生活补助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分居生活补助费,补助随工资发放;对部队驻地或者执行任务地点在国外的,每人每月增发夫妻分居生活补助500元,标准为1500元/月。
3.军人子女保教费:依据《关于调整军人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制度的通知》,现役军官、军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即可以享受军人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发放标准为每个孩子500元/月,按月随工资发放。
4.搬家补助费:已婚现役军官、军士因为工作或任务需要,不得不搬家的,也可以领取这笔专项补助,金额为该军人搬家当月的1个月基本工资。此外,还按标准报销搬家中的行李托运费用。
5.生活补贴:配偶随军未就业,基本生活补贴每个月1400元,艰苦地区会按一定比例增加。
6.随军家属补助:随军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最后,还为军人军属提供了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政策以及救济补助。
1.医疗减免:军人军嫂及孩子享受军队免费或减免医疗政策。必须在军队医院看病才可以,在地方医院看病不享受此项政策。
2.医疗优惠:除了军人免费医疗外,军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免费医疗,军官、军士双方父母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
3.救济补助:军队相关人员或家属罹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