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退役季,9月和12月退役战友如何安置?

民生   2024-11-15 19:01   江苏  
来源|军路网微信公众号(ID:junlu81wx)
作者君呼工作室
投稿邮箱junlutg@163.com

自2020年起,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

‌具体来说,‌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也就是说,加上2020年以前12月份入伍的,每年有三次退伍季。

那么,对于一年三次退伍季来说,9月份退役和12月份退役的战友,是分开安置还是统一安置呢?

对于这个问题,《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提到,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6个月内完成安排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工作的任务。

虽然《条例》规定了安置地人民政府需在接收后的6个月内完成工作安排,但并未直接明确9月份与12月份的退役军人是否应分开或统一安置。

关于具体的安置方式,从实际操作和各地政策执行的情况来看,会根据地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例如,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2022年,分为秋季和冬季两批次安置;

广西来宾象州县2023年度秋季和2023年冬季,也是分开安置的,秋季安置时间为2024年2月份,冬季安置时间为2024年5月份;

再比如,云南兰坪2023年秋季和2023年冬季的,分别安置时间为2024年1月份和6月份。

也有些地区的政策是按照退役年度统一安置,比如,江苏泰兴市统一安置9月份和12月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图片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另外,无论是分开安置还是统一安置都各有其优势。
分开安置的话,可以根据各自的退役时间灵活安排安置工作,确保每个批次的退役士兵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安置;还可以根据退役士兵的数量、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调配安置资源,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如果实施统一安置,则可以减少地方工作的重复性,有效发挥“当兵越久越吃香、服役越久越受益”的原则,激励官兵继续服役,还可以最大限度保证选岗的公平公正。
无论是哪种方式,其核心都在于更好地服务于退役军人,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随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不断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退役军人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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